如题;有两句话,一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拿走他人物品(物品100多块钱吧)的行为(目的不是占有他人物品);二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以私自占有为目的并拿走他人物品的行为;
究竟哪个算盗窃?如果一不是,那一的行为算什么?如果报警,警察会怎么处理?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对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盗窃若不构成刑事犯罪,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给予盗窃违法分子处以5-15日行政拘留,以及500-1000元以下的罚款处罚。但对撬门破窗入室盗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惯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明显是以及其他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警察不受理?那怎么办呀,难道几十块钱的东西随意偷?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