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电子产品三包规定的说明 第一条可以收折旧费吗 复杂问题

有关电子产品三包规定的说明
  (1)消费电子产品三包规定中规定的两次维修后第三次出现质量问题换新机,并没有要求是同一故障或同一部件,不同的质量问题出现三次换新机。
  (2)符合换机条件如果因经营者原因不能换,则可以退机,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除外。
  (3)换新机后三包规定时限要重新计算。如在7天内再次出现质量问题可以退机,如果在换机时没有约定,则按原发票退机,不得收取折旧费。
  (4)有关折旧费的收取问题,当符合换机条件,经营者能提供换机,而消费者不愿意换机非要退时才产生折旧费的问题,其他的退机一律不得收取折旧费。
  (5)在换机和退机中都不存在所谓的磨损费。
  (6)关于软件的质量问题,当消费电子产品软件出现质量问题或存在瑕疵会造成死机、功能失效等故障,通过软件换版、升级、重新录入等软件维修算一次故障维修记录,两次维修后,第三次换新机。不是因为故障,生产者为产品增加功能、服务而主动为消费者进行软件换版、升级不应视为故障记录。
  (7)三包规定明确规定,消费者因商品质量问题退换机是由销售者负责,消费者直接找销售者办理,销售者不得以厂家不同意等原因无理拒绝或推诿。退换货后销售者可依法向生产者或维修者追偿。

第(1)条中没说要不要收折旧费?我也看到(5)条中说没有磨损费,但折旧费和磨损费一不同的概念呀!

包换期限是多久?是15天吗?
第(2)条第15天我拿去换,经营者说第17天在拿来换,我不想退出折旧费,他不愿放他那换机,要我带走,这个情况如何是好?
在或是出门第16天我才想起忘了放他那换机这个情况又如何是好?
第(3)条如在7天内再次出现质量问题我还要求换机可以吗?要收折旧费吗?
第(4)条太好了把 我非要退时才收我折旧费0.5%/天,不会在要求收什么把?

谁在说说几天包退,几天包换,几年包修呢?

  电子产品三包规定的说明中,没有规定可以收折旧费,因此不可以。
  三包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对不是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提供该项服务。
  (一)三包责任
  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
  2.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要求;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4.产品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等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
  5.产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二)三包时间
  1.“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2.“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l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规定:“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在国家发布的第一批实施“三包”的l8种商品中,如彩电、手表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机分别分半年至一年,主要部件为一年至三年。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4.“90日”规定和“30日”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超过30日的,由其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费用由修理者承担。
  5. 30日”和“5年”的规定:修理者应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产者应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 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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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25
1 第一条主要是在15天后一年(或几年也就是包修期内)如何判定达到了退和换货的条件。
2 7天包退,15天包换,碰到节假日可以在工作日顺延一天。
3 一般来讲经营者和售后部门是不同的,你应该找售后开“鉴定单”,不管是小店还是全国性的都应该保留你15天里找过他们的证据。
4 换机后视同新购机,三包重新计算。反正15天内退换都不收折旧费,更不要说磨损费。
5关于折旧费,15天里的折旧当然很少,但如果在包修期内(一般1年)退机就要考虑值不值得退机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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