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事派出所已做出口头警告了回家后又说要拘留5天可以吗?

如题所述

同一事派出所已做出口头警告了回家后又说要拘留5天是可以的。
法律分析
拘留是指将对象拘禁限制,但拘留不一定需要法院命令,警察机关亦有拘留权,但各国允许拘留的总时间长度不一,有些国家甚至于可以无限期的拘留对象。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依据有关规定审理,刑事拘留不是处罚或者制裁。若后被无罪释放,被拘留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司法拘留一种是指在民事、行政诉讼或法院执行过程中,对妨害诉讼活动(如:作伪证、冲击法庭、妨害证人作证、隐匿转移被查封、扣押的财产、阻碍法院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逃避执行)等,由 人民法院直接作出的拘留决定,属于强制措施,依据的是民事诉讼法或行政诉讼法,最高期限为十五日,由法院将被拘留人交公安机关看管,不服的可向法院申请复议,拘留期内,由法院决定提前解释或期满释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8-18
不可以。按照《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警告也是行政处罚的一种,警告后又拘留的,违反了“一事不再罚”原则。
《行政处罚法》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一事不再罚”,但其中关于行政处罚法定原则、公开公正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一事不再罚款的适用规则等规定都从各自角度体现了一事不再罚的精神。
对于该拘留决定,可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8-18
1、可以。按照《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警告也是行政处罚的一种。但是,口头警告不在此例。《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的警告处罚,要在处罚决定书中体现,没有处罚决定书的口头警告,不是处罚,属于批评、教育性质。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该案中,是否存在“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
第3个回答  2012-08-20
不可以。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