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一字之差,许多劳动者分辨不清二者有何区别,其实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之间差异非常大,对于劳动者而言要注意区分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动合同适用的法律为《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是独立的合同种类。劳务合同适用的法律为《民法通则》《合同法》等。
第二,签订的形式不同。劳动合同必须是书面合同,没有签订书面合同,视为无合同,企业违反了劳动法,员工据此辞职,是可以拿到补偿的。劳务合同既可以是书面合同,也可以是口头合同。
第三,合同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必然是用人单位;而劳务合同既可以发生在公民和法人之间,也可以发生在公民之间或法人之间。
第四,缴纳社保不同。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企业要缴纳政府规定的五险一金,并承担劳动风险。在签订劳务合同的情况下,企业无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并不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风险负责,由提供劳动的劳动者自行负责。
第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同。劳动合同是工资,国家有最低工资的限定,不能低于最低工资。同时,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3500 元为起征点,不同额度的缴纳税率也不同。劳务合同是劳务费,国家没有最低限额的规定。同时,劳务费按劳务所得缴税,每次收入在800 元以下不交税,800 元以上按20% 交税。
第六,解决纠纷的程序不同。劳动合同纠纷要先行经过劳动争议仲裁,未经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先行处理,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无须经过仲裁,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