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产假158天是怎么算的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通常情况下,产假从分娩前半个月开始至产后两个半月,对于晚婚晚育的员工,产假可以延长至四个月。根据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应享有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有权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其他福利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包括产前可以休假15天;若为难产,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有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有42天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本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可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相关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六条规定,职工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包括女职工生育产假、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等。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基于当前信息和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如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并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得更详细的解答。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