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个回答 2019-03-14
第九条 购房补贴由市住建委(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常年受理,每季度集中审批。具体流程如下:
(一)申报。申请人将购房补贴领取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市住建委(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
(二)审定。市住建委(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会同市人社局、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提出拟补贴对象名单报市委人才办审定;
(三)公示。将拟补贴对象名单在市级媒体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住建委(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每季度集中将购房补贴款全额拨付至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