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员工可以拒绝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我在一家服装厂工作,工作一个多月后,公司拿出一份早以拟订好的合同,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我因为种种原因而没签订合同,一直拖了两个月,现在我想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可以吗?是根据那条法律法规的?

  什么情况下员工都不得拒绝订立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是法律强制性规定,任何情况下员工都不得拒绝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对合同内容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合意,实在不能达成合意的,尚未建立劳动关系的,不能建立劳动关系。已经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终止劳动关系。
  对员工拒绝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终止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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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07
都是你自己因为种种原因导致不签合同,你现在申请仲裁,是不是有点理亏。
第2个回答  2012-08-07
我知道怎么做,但不能告诉你,你这样的行为真的让人不耻!
第3个回答  2012-08-07
可以,你其实是钻了一个漏洞,合同是必须要签的,如果当初你不签合同,公司是可以和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但他们没这么做,这里有人为因素也有客观因素。
从2008年1月1日起,企业和员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是需要按双倍工资予以补偿的。
你既然没有留下任何证据,他们也提不出任何有力证明,那只能认倒霉,不过走仲裁虽然符合劳动法但是在执行时对方会拖时间的。所以仔细考虑下利弊再决定。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9-01-05
是的,做人不要太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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