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过一些积极向上的说法,说一人做事一人当,工作中如果犯了错误要勇于承担,敢于承担,这样大家才会认为你是一个可靠的人,领导才会赏识你,认为你具备担当责任的能力,从而以后提拔你;
其实在中国任何一件事情,都是有连带责任的,没有谁是负全责的,勇于承担错误的人其实就是在自己的工作环节上掉了链子,而不能把所有责任都怪罪到他身上去;
我始终这么认为,假如我在自己环节做得不好时,我勇于袒护下面的人,同时把责任归咎到自己身上,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可是这次哈尔滨大桥垮塌事件调查,没有一个单位一个人敢于负责任,是非常合理的,谁都明白承担了这个责任,就意味着死罪。
我非常疑惑,工作遇到这种类似情况时,谁敢承担责任?谁应该承担责任?我认为能躲就躲才是明哲保身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