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补偿是针对户口还是所有权?所有人户口不在房屋当地

我姐家位于一个县城的城郊,因为马上修高速我姐家的房子被征收,按照我们当地政策国家按人头30平米分配安置房,而我一直在外面读书,户口转到学校了,但我姐以合同的方式送给我一套100平米的砖房,合同上是写的我爸,妈,我的名字(我爸妈的户口也不在姐所在的那个乡),请问这种情况我能分到房吗?如果能的话是分90平米还是30平米呢?同时我姐户口在那儿如果他们名下没房子也能分到安置房吗?

是根据所有权的,但是户口也必须是农村的,具有自己的宅基地才可以领取补偿的。
关于国家建设征用农村土地的补偿标准并没有统一规定,可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由省市自治区制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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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11
拆迁补偿因地区、地段、时间、地点都有不同,你可以向当地的拆迁办公室咨询!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3
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对被征收房屋所有人给予公平补偿。
  你姐给的房屋,属赠予行为(属单务)你办了产权证,征收补偿款就是你的了。安置房也是你;你说的政策:“按照我们当地政策国家按人头30平米分配安置房”;现在大部分城市安置政策是:人头改砖头了吧!应安置不少于你原有住房面积标准。你满意本答案吗,请采纳!追问

农村没有什么产权证的说法啊!房子都是自己修的,只有赠予合同

追答

你这说法是不对,乡镇有村镇建设办公室,只是你自己没去办而已。我这样说你不生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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