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3-08-02
赣州市的人才补贴政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博士研究生可以获得每年6万元的人才特殊津贴,连续发放3年。对于驻市高校到地方挂职的博士、教授,挂职期间,每年可以获得3万元的人才特殊津贴。
2. 博士研究生可以获得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5年全额返奖。
3. 如果博士研究生在赣州没有住房,可以按照房租价格的50%支付租金租住人才住房。租住2年后,并续签5年服务合同的,即可按核定成本价后适当上浮,最高不超过同等地段商品房价格的80%购买。
4. 对于自行解决住房的博士研究生,来赣州创业或工作满2年后,可以获得一次性20万元的住房补贴。
5. 博士研究生的配偶可以按照对等对口及有利于人才安心工作的原则进行随调。
6. 博士研究生的子女可以享受学前、义务教育阶段就近择优统筹安排在县(市、区)属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高中教育阶段,入读市属、县(区)属公办高中可降10分录取,并在同等条件下不占学校统招指标优先录取。
7. 博士研究生可以免费参观本市公办景点。
8. 来赣州考察观光的博士研究生可以享受各县(市、区)指定酒店每年免费住宿3天的待遇。
9. 根据项目评估,博士研究生可以获得不超过200万元的无偿资助。
10. 对于新设立的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省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给予10万元建设启动资金。对新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同级受益财政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资助。设站单位每招收一名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进站博士10万元资助,同级财政给予进站博士5万元的科研资助补助。
以上政策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具体细节建议咨询赣州市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