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法定加班日,只有法定节假日。
国家法定休假日共11天,具体如下:
1、元旦:1天。
2、春节:3天。
3、清明节:1天。
4、劳动节:1天。
5、端午节:1天。
6、中秋节:1天。
7、国庆节:3天。
加班补偿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一、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二、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三、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