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6级大概可以办理残疾证吗

如题所述

工伤(因病)丧劳等级分为十个等级,它的范围、类型比残联制定的残疾标准要广。

凡肢体、视力、智力、精神和听力语言因工伤(因病)丧劳被鉴定为大部分丧劳(1到6级),很有可能符合残联制定的残疾标准,拿到残疾证。

部分丧劳(7级到10级),可能性非常小。 

办理残疾证可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残联申请,由当地残联指定医院做检查,符合残联制定的残疾标准,方能领取残疾证。

扩展资料:

根据残疾评定标准即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规定,凡要求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申办资格和必要条件之一者:

(一)视力残疾:(双眼)必须是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力者(或经医疗机构认定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的)。

(二)听力残疾:(双耳)必须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三)言语残疾:是指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必须明确病因,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四)精神残疾:必须是精神病患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者。

(五)智力残疾: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者。

(六)肢体残疾:是指人的肢体残缺、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对因病或因交通、工伤、意外等事故造成的肢体伤害的残疾评定,必须在最终治疗结束后经过一年以上功能锻炼不能恢复的(截肢、截瘫,关节融合术后等无法恢复功能的除外)。

(七)多重残疾的残疾等级以残疾最重的等级为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残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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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15

可以。凡符合《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的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

申请残疾证明书:

首次申请残疾人证明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和第一代残疾人证书,用于兑换第二代残疾人证书(或法定监护人),必须持有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和 六寸免冠照片六份申请,为县级残疾人联合会申请许可证。

扩展资料:

1、残疾证书评估:

对于具有明显残疾特征的申请人,县级残疾人联合会可以根据残疾标准轻松识别残疾类别和等级。 评估表可以直接填写,残疾特征和视觉评估清楚地记录在评估表中,但必须包括在评估中,包括主任。 三人内联合评估和签字。

2、残疾证书的政治审查

县级残疾人协会(一审审计员)负责人根据申请人的有关资料和医院或专科医疗机构的残疾评估结果进行初步审查。 如果信息不真实或者医疗机构的残疾评估结果不符合残疾标准,则退还。

3、证件管理

(1)证书持有者应将残疾人证明书保存在安全的地方,并仅将其用于自用,不得更改或借出。

(2)如果残疾人卡丢失,应当及时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残疾人联合会报告,并声明可以在无效后重新签发。残疾人卡的更换号码在原始的20位数字后面印有“B”,第二次用“B2”代替,依此类推。与此同时,失踪人员在残疾人数据库中被标记为无效。

(3)如果残疾人有污染或损坏并影响正常使用,残疾人或残疾人的证件可以退回到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残疾人联合会,并免费兑换。残疾人执照的登记信息与原残疾人卡的登记信息相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残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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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7-11-15

工伤(因病)丧劳等级分为十个等级,它的范围、类型比残联制定的残疾标准要广。

凡肢体、视力、智力、精神和听力语言因工伤(因病)丧劳被鉴定为大部分丧劳(1到6级)很有可能符合残联制定的残疾标准,拿到残疾证

部分丧劳(7级到10级),可能性非常小。 

办理残疾证可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残联申请,由当地残联指定医院做检查,符合残联制定的残疾标准,方能领取残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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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7-11-16
残疾人证是残疾人联合会发给残疾人的。劳动能力鉴定为六级的有可能是二级或三级残,请自己对照标准。
(二)中度(二级):能够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动(4.5—6分)
1、截瘫、二肢瘫或偏瘫,残肢有一定功能。
2、双下肢膝关节以下或双上肢肘关节以下截肢或缺肢。
3、一上肢肘关节以上或一下肢膝关节以上截肢或缺肢。
4、双手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损。
5、一肢功能严重障碍,两肢功能重度障碍,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三)轻度(三级):基本上能够完成日常生活活动(6.5—7.5分)。
1、一上肢肘关节以下或一下肢膝关节以下截肢或缺肢。
2、一肢功能中度障碍,二肢功能轻度障碍。
3、脊柱强直:驼背畸形大于70度;脊柱侧凸大于45度。
4、双下肢不等长大于5cm。
5、单侧拇指伴食指(或中指)缺损;单侧保留拇指,其余四指截除或缺损。
6、侏儒症(身高不超过130cm的成人)
列表如下:级别 程度 计分
一级
(重度) 完全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动 0—4
二级
(中度) 能够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动 4.5—6
三级
(轻度) 基本上能够完成日常生活活动 6.5—7.5
《注》:
1、保留拇指和食指(或中指),而推动另三指者。
2、保留足跟而失去足前半部者。
3、双下肢不等长,小于5cm。
4、小于70度驼背或小于45度的脊柱侧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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