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公积金二套房贷首付比例降至20% 9月1日起,贵阳市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 9月1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比例的通知》要求,贵阳市从9月1日起调整公积金二套房首付比例,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20% 。 在此之前,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为不得低于30%,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二套房贷款利率不低于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最新基准利率(单位:年利率%) 一、各项商业贷款 六个月以内(含)5.60 六个月至一年(含)6.00 一至三年(含)6.15 三至五年(含)6.40 五年以上6.55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年以下(含五年)4.00 五年以上 4.50 根据二套房贷款政策,期限在五年以上的二套房商业贷款年利率为不低于7.205% 贷款利息计算 一、利息计算的基本常识 (一)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注:存贷通用): 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2.月利率(‰)=年利率(%)÷12 (二)银行可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 1.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计息公式为: 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2.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贷款期限逐笔计算利息,具体有三: 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息公式为: ①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 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 ②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 同时,银行可选择将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即每年为365天(闰年366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计息公式为: ③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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