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弱视治疗的原则是什么?

如题所述

弱视是一种视力低下的情况,眼球没有器质性病变,但矫正视力达不到正常水平。弱视的发病率在儿童中占2.83%。弱视的病因包括斜视性弱视、屈光参差性弱视、形觉剥夺性弱视、先天性弱视和屈光不正性弱视。弱视的诊断方法包括视力检查和眼底检查,最精确可靠的检查方法是视觉诱发电位或诱发反应检查。
弱视与近视的区别在于,通过精确验光矫正视力能达到1.0者为近视,不能矫正者为弱视。弱视的治疗方法包括遮盖法、压抑疗法、光栅疗法、后像法及红色滤光疗法、精细作业训练及同视机训练等。治疗弱视的最佳时期是在视觉发育期的1~5岁之间。
弱视的治疗原则是先治疗弱视,后治疗斜视。对于先天性斜视者是先手术矫正斜视,再进行弱视训练。对于合并高度数斜视的弱视,先治疗一段时间弱视,待视力部分提高后手术矫治斜视,眼位矫正后再继续治疗弱视。
弱视的治疗需要家长和孩子的积极配合。家长应督促孩子坚持戴用眼镜,并按医嘱定期重新散瞳验光检查。遮盖治疗的同时,应加强精细作业的训练。家长应按医嘱定期带患儿到医院复诊,复诊时要同时携带有关检查、治疗的病历记录,供医生判定疗效和随时调整治疗方案。
弱视治疗的见效时间与弱视种类、年龄、程度、治疗方法及配合治疗程度密切相关。一般情况下,治疗6个月无效者,可以认为效果不佳。弱视治愈后如何防止复发,应注意以下几点:遮盖疗法要等待视力恢复正常后逐步地去除;视力正常后头6个月需1月复查1次,以后改为3个月、半年1次,直至追踪复诊3年彻底治愈为止;如果发现弱视眼视力下降,可重新遮盖健眼,弱视眼仍能提高到原来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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