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在广东深圳市宝安区沙井上南段107国道(附道行驶电动车)当时我电动车在前边货车在后边,由于...

请问:我在广东深圳市宝安区沙井上南段107国道(附道行驶电动车)当时我电动车在前边货车在后边,由于货车突然加油右转,撞到我,而且当时货车已经开出了一百米后才停下来,现在交警判决我们是同等责任,请问这是合理的吗?

这是不合理的,本来大车撞到小车就是大车的责任,再加上它又是追尾,那肯定是大车负全责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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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4-05
现在出台了禁电,唉,没没收算幸运的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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