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院制的优点是两院分别议事,讨论议案,分别通过,使得法律案或者其他重大议题能够慎重,其缺点是分别通过才能作为议会的正式法律,这样两院之间容易互相扯皮。
特别是在西方实行的两党制或者多党制下,各政党均具有自己的利益,两院制实际上成为政党之间利益较量的机制,容易为政党利益所利用。
缺点:
议会内没有权力牵制难以预防多数决统制。和两院制相较之下,比较不能牵制行政部门的权力。和两院制相较之下,代表的利益范围较小。只有一院审案难以故到周全性。争议性的法案容易通过。
一院制决策效率高,两院制能使政策更加平稳,从更长远的角度去考虑,因为通常上院议员任期是远比下院议员任期长的,能保证国家不轻易被冲动的民意所挟持。
扩展资料
资本主义国家以一个单一的议院行使议会职权的制度。首先实行于13世纪的英国议会。是资产阶级化的贵族和一部分经济实力较强的自由市民排斥劳动人民进入议会,逐渐形成的由统治阶级控制的单一议院。
议会机构单一,责任明确,立法和通过议案程序较为简便,更能代表资产阶级意愿,体现资产阶级民主,减少议会本身的纠纷与冲突。卢梭就主张立法权由单一议院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