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劳动合同约定的(前提是该约定首先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就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没有合同约定的则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追问我是想问:公司打算辞退我 但是根据劳动法 无故辞退是要补偿的 所以我要求补偿 但是他不安劳动法来执行 叫我去培训 他给说培训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 所以我想知道这个合理吗?
追答不合理。培训期间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不能降低标准,否则单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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