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40条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培训期间工资是怎么个标准多少

如题所述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培训期间的工资待遇,现行法律并无规定,从司法实践看,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劳动合同有培训期工资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约定执行;
  三、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均无培训期间工资待遇约定,按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则执行;
  四、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也没有规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正常劳动工资待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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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6-07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你要考虑这家公司是否适合你?
第2个回答  2012-04-08
不能胜任工作是建立劳动关系之后的事情,当然是劳动合同承诺工资或当地最低工资
第3个回答  2012-04-08
没有明确规定,但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第4个回答  2012-04-08
有劳动合同约定的(前提是该约定首先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就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没有合同约定的则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追问

我是想问:公司打算辞退我 但是根据劳动法 无故辞退是要补偿的 所以我要求补偿 但是他不安劳动法来执行 叫我去培训 他给说培训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 所以我想知道这个合理吗?

追答

不合理。培训期间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不能降低标准,否则单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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