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毕业生在签订合同后辞职需要交违约金吗

在跟公司签合同的时候他规定了,在合同期内辞职需要付违约金2000元。这个对未毕业生生效吗
他给的是正式合同,三年制。

生效,但是这个条款是不合法的,应届毕业生是学生,没有偿还能力,但是你要是不赔偿,他就不会给你解约函,解约函很重要,没有就不能派遣,所以作为弱势群体就只能被欺负,多协商,少赔一点吧追问

解约函是什么?合同可以拿回吗?

追答

解约函:就是接触协议或者劳动合同的一个证明,解除之后就可以拿回就业协议书,你才能重新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重新签订新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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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4-08
需要
第2个回答  2012-04-11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
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辞而别),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就是依据这一条,如果你按上述两条辞职单位就无权扣了。追问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
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上面两条是网上查的劳动违约金规定。。我是符合第二种的,提前30辞职不用交吗?

追答

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所以建议你按照上述第二种情况提出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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