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2006年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直到去年通过考试入编该单位,我之前在这个单位的工龄可以连续计算么?

有具体的文件支持么

国家对工龄认定2个条件,1是有正式劳动合同 2是劳动合同期间缴纳了养老保险。你本来是工勤编吧,只要你签了合同并且单位给你交了养老保险,这就算工龄的。人事部门不会故意难为你,这是国家的政策。追问

您说的条件我都满足,但我之前是聘任制的。现在人事部门说之前的工龄不算,我想知道国家在这方面有没有明文规定

追答

肯定有呀,下面的一些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目前这些文件还在执行,没有过期。
(二)临时工、季节工、学徒工、轮换工、经济建设民工、“亦工亦农”工转正后的工龄计算
1956年11 月12日国直人习字第79号《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和工作年限计算等几个具本问题的补充》中规定,国家机关使用的临时工作人员(有的称为“雇员”)被正式录用以后,他们在正式录用以前在本机关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这里应注意掌握的是“正式被录用以前本机关的工作时间”,如果录用以前,在几个单位临时工作,不能都算为工作年限,而只能把转正录用前在本机关的工作时间计算在工作年限之内。
(五)原在乡镇及其以上机关、事业单位从事享受国家补贴的半脱产工作人员的工龄计算
1993年8月《闫伶同志关于部分工作人员接续工作年限的讲话》和省人事厅《关于印发中几个具体问题的解释的通知》规定:原在乡镇及其以上机关、事业单位从事享受国家补贴的半脱产工作的人员,在不间断的情况下,正式参加工作,且现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从事半脱产工作的时间可与正式工作后的时间合并计算为工作年限;被推荐或考入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学习,毕业后分配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上学前从事半脱产工作的时间可以与毕业后参加工作的时间合并计算为工作年限。其参加工作时间也改从计算工作年限的起始时间算起。
原在乡镇及其以上机关、事业单位从事享受国家补贴的半脱产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半脱产工作人员)是指经县及县以上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批准招用的在干部或工人岗位上从事专职工作的非国家正式职工(含计划内临时工,不包括计划外临时工,以及单位私招乱雇的人员)。半脱产工作人员在不间断的情况下正式参加工作是指:(1)在最后一次半脱产岗位上被直接招收、录用为国家正式干部或工人的;(2)在最后一次半脱产岗位上参军后提干,以后又转业到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3)在最后一次半脱产岗位上参军,复员后被分配了正式工作成为国家正式职工的。其参加工作时间也改从计算工作年限的起始时间算起。

从以上文件可以看出,你最起码也要算计划内的临时工,你的连续工龄应该没问题。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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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30
工龄可以连续计算,但是薪级工资好像没变,我以前在水利局,事业编,11年底来到新单位设计院,11年就没有进行单位考核,所以薪级不变,重新计算
第2个回答  2012-03-30
除非你2006年前,在其他单位有用工关系,并依法交纳社会养老保险,否则工龄从通过考试且报到上班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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