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在进出口缴税方面,这四种贸易方式所需缴的税是一样的呢?不一样的话又是哪里不一样
追答肯定不一样。不同贸易方式出口缴税退税政策不同。
我国现行外贸出口享受退(免)税政策的贸易方式主要有一般贸易出口、加工贸易出口(包括来料加工贸易出口、进料加工贸易出口)、易货贸易、补偿贸易、小额边境贸易、寄售代销贸易出口等,其中约占外贸出口95%以上的是一般贸易出口和加工贸易出口。
1.一般贸易出口的退(免)政策
主要分为对外贸易出口企业和生产型出口企业的退(免)税两种方式。对外贸出口企业实行免税和退税办法,即对出口货物销售环节免征增值税,对出口货物在前道环节已缴纳的增值税予以退税;对生产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对出口货物所采购的原材料、包装物等所含的增值税,允许抵减其内销货物的应缴税款,对未抵减完的部分增值税予以退税。
2.加工贸易出口中来料加工贸易出口税收政策
出口企业采取来科加工贸易方式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设备,海关予以免征(保税)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或消费税。从事来科加工、来件装配业务加工复出口免征增值税或消费税,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不征不退”税。加工企业取得的工缴费(加工费)收入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外商投资企业承接来料加工业务委托其他生产企业加工的,受托加工单位的工缴费也可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对出口货物所耗用的国内货物所支付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转入生产成本,其国内配套的原材料已征税款不予退税。免征政策的优势在降低退税率较大的情况下显露出来,不需要额外承担征退税额之间的差额负担。
3.加工贸易出口中进料加工贸易出口的税收政策
出口企业用外汇从国外购进原料、材料、辅料、元器件、配套件、零部件和包装材料(统称进口料件)经加工生产成品后复出口的贸易方式。其退税办法与一般贸易中生产企业出口采取的免、抵税基本一致。但由于进科加工复出口货物在料件的进口环节存在程度不同的减免税,因此同属采用作价加工方式的进口料件加工生产的货物,对已实行减免税的进口料件必须实行进项扣税,使复出出口货物的退税额与国内实际征税的税额保持一致。同样面临承担征、退税差额的税收负担问题
简单地来说国家为了管理进出口例如国家鼓励出口的会给与很大的优惠,限制进出口的会不给优惠j或加中税。自然缴税就会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