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贸易,加工贸易,补偿贸易,易货贸易的区别

刚接触贸易这行,有些不了解,请问下这四种贸易的区别,还有比较常用到的是哪几种贸易,希望有个简单明了的答案,谢谢

一般贸易是一般贸易是与加工贸易相对而言的贸易方式。一般贸易指单边输入关境或单边输出关境的进出口贸易方式,其交易的货物是企业单边售定的正常贸易的进出口货物。
补偿贸易又称产品返销,指交易的一方在对方提供信用的基础上,进口设备技术,然后以该设备技术所生产的产品,分期抵付进口设备技术的价款及利息.
加工贸易是一国通过各种不同的方式,进口原料、材料或零件,利用本国的生产能力和技术,加工成成品后再出口,从而获得以外汇体现的附加价值。加工贸易是以加工为特征的再出口业务,按照所承接的业务特点不同,常见的加工贸易方式包括:进料加工、来料加工、装配业务和协作生产。
易货交易是指在买卖双方之间进行的货物或劳务等值或基本等值的直接交换,不涉及现金的收付,也没有第三者介入。在采用易货方式交易时,买卖双方当事人以一份易货合同,确定交易商品的价值,以及作为交换的商品或劳务的种类、规格、数量等内容。为了减少交易商品以及用于交换的商品和劳务可能的价格波动所造成的影响,一般的易货均为一次性交易,并且合同履约期较短。追问

那在进出口缴税方面,这四种贸易方式所需缴的税是一样的呢?不一样的话又是哪里不一样

追答

肯定不一样。不同贸易方式出口缴税退税政策不同。

  我国现行外贸出口享受退(免)税政策的贸易方式主要有一般贸易出口、加工贸易出口(包括来料加工贸易出口、进料加工贸易出口)、易货贸易、补偿贸易、小额边境贸易、寄售代销贸易出口等,其中约占外贸出口95%以上的是一般贸易出口和加工贸易出口。
  1.一般贸易出口的退(免)政策
  主要分为对外贸易出口企业和生产型出口企业的退(免)税两种方式。对外贸出口企业实行免税和退税办法,即对出口货物销售环节免征增值税,对出口货物在前道环节已缴纳的增值税予以退税;对生产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对出口货物所采购的原材料、包装物等所含的增值税,允许抵减其内销货物的应缴税款,对未抵减完的部分增值税予以退税。
  2.加工贸易出口中来料加工贸易出口税收政策
  出口企业采取来科加工贸易方式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设备,海关予以免征(保税)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或消费税。从事来科加工、来件装配业务加工复出口免征增值税或消费税,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不征不退”税。加工企业取得的工缴费(加工费)收入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外商投资企业承接来料加工业务委托其他生产企业加工的,受托加工单位的工缴费也可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对出口货物所耗用的国内货物所支付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转入生产成本,其国内配套的原材料已征税款不予退税。免征政策的优势在降低退税率较大的情况下显露出来,不需要额外承担征退税额之间的差额负担。
  3.加工贸易出口中进料加工贸易出口的税收政策
  出口企业用外汇从国外购进原料、材料、辅料、元器件、配套件、零部件和包装材料(统称进口料件)经加工生产成品后复出口的贸易方式。其退税办法与一般贸易中生产企业出口采取的免、抵税基本一致。但由于进科加工复出口货物在料件的进口环节存在程度不同的减免税,因此同属采用作价加工方式的进口料件加工生产的货物,对已实行减免税的进口料件必须实行进项扣税,使复出出口货物的退税额与国内实际征税的税额保持一致。同样面临承担征、退税差额的税收负担问题
简单地来说国家为了管理进出口例如国家鼓励出口的会给与很大的优惠,限制进出口的会不给优惠j或加中税。自然缴税就会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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