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密工作管理办法如下:
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可以采取下列监督检查措施:
1、进人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或者涉嫌发生违反本法活动的其他场 所实施现场检查。
2、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
3、 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凭证。
4、 经邮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查封与违反本法活动有关的场 所,扣押用于违反本法活动的运输工具以及相关物品,对信件以外的涉嫌 夹带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邮件、快件开拆检查。
包括不限于泄露会严重干扰邮储银行正常工作秩序和业务运行的;泄露会严重危及邮储银行资金安全或使资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泄露会使邮储银行金融新产品或业务。
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密工作管理实施细则,保密工作坚持的原则是:
1、保护生命原则。它是保密工作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原则。
2、完全平等与差别平等原则。
3、最小伤害原则。
4、保护隐私原则。在尽可能与法律要求和服务对象意愿保持一致的情况下,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
5、真诚原则。工作人员应当向服务对象和公众报露所有可以披露的信息,尤其是那些与服务对象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