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社保已缴,却还显示欠费,这是怎么回事?

如题所述

相信许多HR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单位上个月就缴纳了社保,还是显示欠费。这是什么原因引起的呢?今天我就统一和大家说说到底怎么回事。
01
社保交费了
还限时欠费怎么回事?
      一般情况下,出现欠费的情况有以下三种:
      1、单位的确未能成功缴费。
      2、网络信息延迟,缴纳社保和实际划款是有时间差。
      3、单位已经缴费,但是社保尚未进行分账处理,因此显示欠费。

1、单位的确未能成功缴费
      首先,我们来说说第一种情况,大多是由于缴费系统出现问题,限时缴费成功,实际上未能成功缴费。
2、网络信息延迟,缴纳社保和实际划款是有时间差
      这种情况相信大家经常遇见,就和充值话费一样的道理,网络信息延迟,实际划款时间也会相应推迟。
3、单位已经缴费,但是社保尚未进行分账处理,因此显示欠费
      如果社保已经缴费却显示欠费,可能是社保查询系统还未更新入账引起的。第三种情况应该是最有可能的,为什么呢?
      多数公司在每月15日之前会通过地税对当月社会保险费用进行缴纳,而可以在社保系统查询到上月是否已缴一般是次月的10左右。
      因此,如果出现社保已经缴费却显示欠费的状况,可以次月10号之后再通过社保系统进行查询。
      说到这里,我必须提醒下大家,《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
      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缴数额。
      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因此大家一定要及时缴纳社保,以免造成其他不必要的麻烦。
02
查询社保有哪些渠道?
      当然,要想知道自己是否缴费成功,社保查询方法也是非常重要的,我给大家总结了社保查询的5方法,请注意查收:
1、通过社保中心查询社保
      带上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通过自助终端机查询
      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如果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3、通过网站进行查询
      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输入相关信息即可查询。
4、通过拨打12333进行相关咨询
      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5、通过手机APP查询
      目前,支付宝、微信城市服务功能,绑定后都可以进行社保查询。
03
HR需要注意社保的“7大坑”
      最后,我给大家讲一讲,关于社保需要注意的“7大坑”,尤其是HR一定得注意。
1、试用期不缴纳社保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所以,企业在试用期期间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政策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2、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
      员工与公司的协议约定无效
      用人单位和员工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所以。员工自愿放弃社保违法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
      政策依据:《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
3、人事档案没转移到单位不缴纳社保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政策依据:《社会保险法》
4、不签合同就不用缴纳社保
      一些用人单位以没有签订劳工合同为由拒绝缴纳社保。
      用人单位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缴纳社保时,员工可以提供以下证明,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人关系: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5、用支付现金方式取代缴社保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造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用人单位和个人不得私下就社会保险费进行约定,由用人单位支付现金,员工个人自行办理社保缴纳的做法,不可取。
6、按最低基数缴纳社保
      属于未依法足额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社保缴费基数按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确定。当参保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60%。或是高于300%时,则按平均工资的60%或300%缴费。
      政策依据:《关于规范社会保险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
7、代缴社保
      双方没有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而是通过挂靠公司来缴纳社保,这是不合法的,严重的还要面临刑罚处置!
      政策依据:《劳动法》《社会保险法》
      无论怎么样,按照国家规定按时缴纳社保是每个公司的义务,企业一定要合规进行社保缴纳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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