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产权的房子,可以办理营业执照吗?需要什么手续呢?

如题所述

可以的。租用的住所(经营场所)属于部队的房地产,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广州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承租人转租军队房地产办理营业执照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 军队出租单位同意承租人转租的书面证明;
二、 《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三、 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的《军队房地产租赁合同》。
其他申请材料参照所申请的企业类型或个体户登记材料要求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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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6
可以办理

3、使用以下特殊房产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1)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副本原件。
(2)使用武警部队房地产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应提交武警部队后勤部基建营房部核发的《武警部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提交许可证原件以便登记机关核对。
(3)使用宾馆、饭店(酒店)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提交加盖公章的宾馆、饭店(酒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4)房屋提供单位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具有出租房屋经营项目的,即经营范围含有“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设施”项目的,由该企业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5)申请从事报刊零售亭经营的,《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页中“产权人证明”栏应由市邮政管理局盖章,并提交市或区县市政市容委出具的备案证明复印件。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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