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福利费如何核算?(新会计准则)

1.如果发生福利费用时候是立即计提: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10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10
借:应付福利费 10
贷:现金 10

还是直接走: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10
贷:现金 10

2.年底税金处理时候应该如何处理?

1.新准则不用计提福利费了,而且是实际发生的时候计提,并做发放处理,做以下分录: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10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10
借:应储职工薪酬-福利费 10
贷:现金 10
注意,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计提,然后再发放。
2,在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因为税法规定依然可以按计税工资的14%计提福利费。也就是说如果你年底按计税工资的14%,你可以提10万元的福利费,而你实际只发生2万元,汇算清缴时,还可以另外扣除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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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12-05
新会计准则不允许再计提福利费了.
所以你不用考虑计提.
是据实列支的了.
实际发生时
还是直接走: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10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10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10
贷:现金
第2个回答  2007-12-07
根据新会计准则:
福利费不再计提了,也没有应付福利费账户,而是归入“应付职工薪酬”。而且是实际发生的时候做会计处理,并做发放处理,
做以下分录: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借:应储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现金
其数额不确定,按发生额计量

年底税金的处理仍按照税法的规定处理:
按计税工资的14%计提福利费。差额形成递延所得税
第3个回答  2007-12-05
新会计准则不再计提福利费了,也就是产生福利费不再通过应付福利费
直接借记相应的费用类科目(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等等).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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