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7-12-05
新会计准则不允许再计提福利费了.
所以你不用考虑计提.
是据实列支的了.
实际发生时
还是直接走: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10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10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10
贷:现金
第2个回答 2007-12-07
根据新会计准则:
福利费不再计提了,也没有应付福利费账户,而是归入“应付职工薪酬”。而且是实际发生的时候做会计处理,并做发放处理,
做以下分录: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借:应储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现金
其数额不确定,按发生额计量
年底税金的处理仍按照税法的规定处理:
按计税工资的14%计提福利费。差额形成递延所得税
第3个回答 2007-12-05
新会计准则不再计提福利费了,也就是产生福利费不再通过应付福利费
直接借记相应的费用类科目(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等等).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