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已过期且没续签,辞职后不给发工资怎么办?

我之前是在四川成都一家电子有限公司工作的,劳动合同在2011年的11月过期了,今年3月分我提交了辞呈,但领导一直不让我走,切还不新招人,一星期后我实在是顶不住工作压力就直接走了,但老板一直不给我发3月的工资,一直拖,说白了就是不想给了,今天打电话询问之前领导,她说我要辞职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说我是自己要走的,跟公司无关。我说的是公司没有跟我签合同,我要走是可以走的(这是我朋友告诉我的...),她就用我话堵我说,说既然连劳动合同都没签那他们又凭什么要发我工资,说我没提前一月交辞呈所以就不发我工资了。请问劳动法有这样的规定吗?这种情况下通过什么样的途径能要回工资呀?我在那里工作每月的工资都是财务统一打卡里的,社保也是每月公司统一交的,这些能做为我在那里工作过的证明吗?
请问,这个双倍工资是指从去年11月劳动合同到期到现在的的所有工资都该双倍,还是仅一个月的呢

关键是拿到那三个月你仍然正常工作的证据,可以通过考勤、业务往来、同事证明等多种渠道证明,如果这几个月绩效和保险等公司有发,也可以作为证据。
你这种是事实劳动关系,公司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继续使用你的劳动,你可以要求双倍月工资。而没有续签合同,你根本就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递交辞呈,就算有,你也可以随时离开。带着证据像当地劳保部门投诉,也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追问

请问,这个双倍工资是指从去年11月劳动合同到期到现在的的所有工资都该双倍,还是仅一个月的呢

追答

事实劳动期间的所有工资。以当月应发工资总额为基数,乘以月数再翻倍
另外我补充解释下,这一条款规定在法律责任内,属于监督惩处范畴,即“满一个月仍未签订合同”视为条件,结果是应当发双倍工资,所以从事实劳动关系成立起你的所有劳动所得都应翻倍。
另外,楼下十级那位哥们,你引用的解释是2001年版的吧,过时了哥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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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4-1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所以,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这几个月应当按照您原来的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履行(没有双倍工资);但双方都可以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也就是,您辞职是合法的。
顺祝好运!
第2个回答  2012-04-12
只要有证据证明你确实在此前正常工作了,你可以提出仲裁,并且可以获得2倍的赔偿
第3个回答  2012-04-12
1、到期后满1个月起算,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双倍工资以及拖欠工资。
2、供参考。
第4个回答  2012-04-12
这个你可以询问下律师。看你有什么胜算。
现在的老板都是黑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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