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试用期工资是2300,转正后就只加了100,按照劳动法规定,公司是不是违法了?我转正后工资应该加多少?

如题所述

你好!
法律规定了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约定工资的80%。
也就是说,试用期工资到底是多少,单位可以决定的,只要在约定的工资的80%—100%之间都是合法的!
所以还是要看你合同约定了多少,如果没有约定,那就没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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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28
第二十条 【试用期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约定不明确的解决】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劳动合同中有约定吗,有的话按照约定。没有的话,不违法。
实际情况是看本单位相同和相近岗位,同工同酬(此概念,你百度一下)。
第2个回答  2012-03-29
劳动法没有这方面的具体规定,即使试用期与转正后的工资一样,也是允许的,只是规定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纵横法律网-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曲延兴律师
第3个回答  2012-03-28
这是你跟公司的事,劳动法不管工资数,比例也没给!
第4个回答  2012-03-28
这个问题劳动法没有规定,就看你当时和公司是怎么谈的,你感觉正式的要比试用的高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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