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涉外企业涉外企业的介绍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6-28
  涉外企业是指根据我国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和《 公司法 》的有关规定设立的中外合资公司、中外合作公司、外资公司和中外股份有限公司。那么你对涉外企业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我整理关于什么是涉外企业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涉外企业的介绍
  中外合资公司,是指由外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我国政府批准,在我国境内,同一个或几个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公司的法律特点集中表现为它是股权式,合营公司各方的所有投资以货币形式进行估价,然后以此折合成股份,并计算出其在整个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比例,即股权比例,再按股权比例分担企业的盈亏。

  中外合作公司,是指由中外双方依法用书面合同规定合作条件,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经我国政府批准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作公司的法律特点表现为合作各方的投资或提供的合作条件、收益或产品分配方式、比例,风险的承担,债务的分担,企业经营管理方式以及合作公司终止时的财产归属等,都要在合同中明确加以规定。中外合作公司采用按双方协议规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契约式。

  外资公司,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登记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包括外国公司及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其特征为: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入,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全部归外商掌握,公司的盈利、亏损全部由外商承担。
  中国涉外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改革开放以来,为了大规模地吸引外资,加快利用外资的步伐,中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实施了一系列以所得税为主的税收优惠政策。

  1)中国对外商: ⑴设在经济特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在经济特区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企业和设在技术开发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⑵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设立的从事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项目;⑶外商投资在三千万美元以上且回收投资时间长的项目以及能源、交通、港口建设项目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⑷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⑸在国务院批准的地区设立的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等金融机构,但以外国投资者投入资本或者分行由总行拨入营运资金超过一千万美元、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为限。⑹在国务院确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的、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⑺在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地区设立的从事国家鼓励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

  2)减按24%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和项目: ⑴设在沿海经济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⑵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沿海港口城市、省会城市、长江沿江城市、全国边境城市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⑶设在国务院批准的旅游度假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

  3)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按规定除享受降低税率优惠外,如符合下列条件的,还可以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 ⑴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获利年度起,可享受两年免征、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⑵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设在国务院规定的海南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从事能源、交通、港口码头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五年以上的,经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批准,可从获利年度起,五年免征、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⑶从事农业、林业、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和设在经济不发达的边远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在依照规定享受免税、减税期满后,经企业申请,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在以后的十年内可以继续按应纳税额减征15%至30%的企业所得税;⑷在经济特区设立的从事服务性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超过五百万美元,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可以从开始获利年度起,一年免征、两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⑸在国务院批准的地区设立的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等金融机构,外国投资者投入或者分行由总行投入的营运资金超过一千万美元,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年度起,一年免征、两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⑹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被认定为高新企业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年度起,两年免征、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⑺外商投资举办的产品出口企业,在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出口产品产值70%以上的,该年度可以按税法规定的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⑻外商投资的先进技术企业,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可延长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再投资退税优惠。 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可以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的40%。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在中国境内作为资本直接再投资开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可以全部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的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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