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们好,各位热心的朋友们,我想咨询一下,我父亲是97年从物资局破产下岗的,后来由粮食局接管了。这之后十年就没有人管了,养老保险一直是自己交的(包括个人和单位的部分)。前不久他因病去世了,申请的病退一直未能批下来,而他才56岁也不到退休年龄,请问象这种情况,我们交纳的养老保险能否退回?粮食局对此是否应该有个说法?急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