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出后未落下,现在想回原籍,怎么办?

我孩子2009年考入大学后,户口迁出,但学校方面因故没能落户,现在刚发现,说时间太久,不能在学校落户,要回原籍,但经原籍派出所户籍方面查实,说已经过期,电脑里已经没有相关她的资料,不能落户。现在手里有原来的迁出证明,请问,应该怎么落户?

户口迁出原籍可以再落回去;办理流程:1)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出原籍后还可以再落回去.(1)入户申请书;(2)入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3)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4)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5)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6)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各个地方的政策不同.我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现在的户口在济南长清 ,你要签到聊城。属于同省迁移。迁回聊城市因为你的父母在那里吧,那你的情况属于父母子女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投靠人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具体来说需要以下证明2)由原籍拟迁入户的户主开具同意接收证明;3)带齐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原件、拟迁入户的户主同意证明、拟迁入户的户主户口本、迁入申请书即可办理原籍迁回;4)公安机关会收取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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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28
别着急,根据现行的户籍管理办法,有人就得有户口是一个原则,拿着当初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给你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找当地派出所办理(如不予办理可到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一定有办法的,迁出证明是公安机关出的吧,那也就能证实你的孩子原来是本地户口的,到街道办事处出具相关证明后找派出所查阅原始的户籍档案,派出所的户籍资料除了电脑系统有录入之外,一定还有原始的纸质资料(户口常表),查到原始的户籍资料后复印加盖派出所行政公章并注明复印属实,然后可由公安民警到你们的居住地找当地街道办邻居和群众进行调查,同时形成笔录,然后由本人写出恢复户口的申请,最好能同时具备就读学校出具的当初何因未能落户的情况说明。现在,当初的户口迁出证明、就读学校出具的情况说明、街道办事处的证明、原始的户籍档案和民警的调查笔录就是最有力的证据,再加上本人写出的恢复户口的申请,有了这些资料你的孩子就能在原籍入户,入户后迁至就读大学就不再是问题了。
希望能帮到你,不清楚的可以追问。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9-04
  1、需要到落户地户籍部门开具一份"未落户证明"。
  2、凭证明、身份证回原籍重新上户口。
  3、具体政策每个地方都不一样,还需要什么额外的证明需要去当地户籍部门询问清楚,避免来回无谓奔波。
第3个回答  2012-03-26
是城市户口还是农村户口追问

非农业户口,我们夫妻都是老师。

追答

如果有楼房的话,可以拿着房产证去办理户口

追问

我们没有楼房,需要落户的是我女儿。

第4个回答  2012-03-28
顶楼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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