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的依据是什么

如题所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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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6-30
1、赔偿依据
对于货币补偿,补偿标准给予被拆迁人的地理位置、面积、房屋用途等多种因素,并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的价格确定,具体价格由当地政府制定。对于产权转让,被拆迁人和拆迁人将根据依据计算补偿金额和拟变更房屋的价格。
第二,拆迁补偿包括什么?
拆迁方应当按照当地标准向被拆迁人发放补偿的几种方法;
1.拆迁补偿费,是对被拆迁房屋损失的补偿,一般按照房屋的结构按照平方米计算。
2.拆迁周转费是指被拆迁人在房屋拆迁后,对其房屋未拆除的临时住所的补偿,一般按被拆迁人的人口计算。
3.鼓励补偿费是被拆迁人在其他应得补偿之外的额外补偿,主要用于被拆迁人积极配合拆迁等工作。比如,那些优先签约的人会得到额外的补偿,并且会有诸如优先选择公寓类型等条件。具体的激励政策必须参考当地政策。
房屋拆迁补偿价格=宅基地补偿价格*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三、拆迁补偿的计算
1.拆迁补偿人民币=该房屋法定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补偿金额
2.拆迁补偿差额=房屋法定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补偿金额+被拆迁人交换的房价款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2-06-30
你好,一般依据的是补偿安置方案,所以,如果大家对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话,那么一定要及时地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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