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罪制人死亡,可以进行刑事附带民事的诉讼吗?

我母亲2009年1月6号,因为他人恶意诽谤,导致我母亲服毒自杀,我想问一下,是否可以进行刑事附带民事的诉讼?如果可以,那我可以要求对方都赔偿什么经济损失,大概有多少?还有这类官司一般要多长时间才能结束?证人要找到几个才可以?诉讼的大概程序是什么?、
如果回答正确我就再加50分!

    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侵权责任法》
  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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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2-03
首先,这是绝对可进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下面我给你具体解释一下!
第一:那个人已经涉嫌 侮辱诽谤罪!这个罪的界定是: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的行为!你的母亲因此自杀,已经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结果!
第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只要你提出要求民事赔偿,你的这种情况法院是会支持的!
第三:如果进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你可能得到的赔偿费用的种类有:
丧葬费、被抚养人的生活费(如果你未满18周岁)、死亡补偿费和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指出的 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
还有:因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护理费、住宿费等。
这样下来可以到10万左右,最好能找个律师,可能赔偿的费用会高些!
最后,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只能提起 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的 物质损失 给予赔偿!不能提起 精神损害赔偿!
第2个回答  2009-02-03
致人死亡是结果犯,要看损害结果,如果你妈妈已服毒自杀并过世,那么就构成诽谤罪的公诉情形,由检察机关起诉。

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诉讼,但没有精神损害赔偿。可以要求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如果你妈妈经过治疗,还可以要求医疗费用。

“这类官司一般要多长时间才能结束?”
一般简单的刑事案件,半年内可以结束,确切多久要视各地具体情况而定。

“证人要找到几个才可以?”
法律并无明确要求,只要能达到证明事实真相的目的即可。

“诉讼的大概程序是什么?”
到公安机关立案,然后经过检察院起诉,最后法院判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02-03
网友你好:

首先需要和你解释一下民事责任的构成了。

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需要法定或约定之义务来源,比如:基于侵权而导致他人损害,又或因违约而导致他人财产损失等。如基于行为人恶意仲伤,而使得受害人人身,甚至生命受到损害的,该行为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其一。

其二,判断行为人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需要符合法定的构成要件:1,侵权行为;2,侵权结果;3,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适用到你的案件中,行为人实施了诽谤行为,导致你的母亲不堪忍受而自杀之,符合民事侵权的构成,所以,行为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其三,你现在需要做的是依照上述侵权构成要件予以举证;其举证的对象即为:1,行为人实施了诽谤行为;2,你母亲确因该行为的仲伤而寻短见;如何去做,这需要具体分析案情;见谅!

其四,关于刑事问题;行为人诽谤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这是另外一个法律关系。不能简单的认为:行为人实施了相关行为,并可能导致他人自杀就必然构成刑法意义上的犯罪。这需要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为前置。诽谤罪作为自诉案件,可以由受害人的近亲属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如法院受理,则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直接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行为人赔偿。

至于官司何时可以结束,这无法准确判断;一般来讲,如果是刑事审理,则3-6个月差不多;待刑事部分审理结束,则进入民事赔偿审理。一般来讲,审判组织大多在刑事审判的期间,就已经将民事部分作出相应的审理了;例如:直接要求被告人对你进行赔偿,以达到对其从轻发落。

若有其他不祥,请邮件联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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