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06-06-14
所谓三权分立,指的是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这三权平行分设,地位平等,互不从属,而又互相制约。主张三权分立的代表人物是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1689—1755年)。在他看来:“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经验。掌权者会无限制地运用权力,直到遇到界限才会停止”。因此,“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如果同一个机关既是法律执行者,又享有立法者的全部权力,那么,它可以用它的一般意志去蹂躏全国;因为它还有司法权,它又可以用它的个别意志去毁灭每一个公民。”孟德斯鸠的这些思想,在资产阶级革命成功以后,成了构建资产阶级共和国政体的普遍指导原则,从而在根本上否定了不受制约、集各种大权于一身的封建君主政治,实现了人类政治史上以分权代替集权、以共和代替专制的历史性跨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