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契过户需要什么手续,费用怎么收

如题所述

一、土地证过户办理流程及费用
      办理土地证的一般程序
      1、要知道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一同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整理于《房产登记条例》。土地证过户需要的材料、费用办理者需携带现房主身份证、房产证、契税发票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果你是二手房的原房主已办理土地证携带土地证原件,如原房主未办理土地证还需到房产交易中心的档案室调取原房主的房改价格审查表一份,按照契税发票上的计税金额的1%收取土地出让金。
      1办理土地证后,才能办理房产证,土地证是办理房产证的前置条件;
      2国土部门只收取证书工本费及其相关费用,也就几百元吧,各地规定不一;营业税、交易税等,由税务部门征收;也有由国土部门代收的情况。因为各地规定不一样,很难说出一个具体的标准,但可以告诉你的是国土部门收取得费用是很少的一部份。
      二、土地证过户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
      1、土地登记申请书(原件);
      2、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5、测绘部门出具的《宗地面积表》、《宗地图》各2份;
      6、申请人身份证明;
      7、别墅项目还需提交《北京市地籍调查表》(原件)
      8、如果买方是港、澳、台同胞或外籍人士,证件中无中文姓名的必须有关于中文姓名的公证书(原件);有授权委托的还要有对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公证的公证书(原件);境外公证的要经过当地大使馆认证(原件);台湾公证的需提交经海协会、海基会转递的公证书(原件);香港公证的需提交香港转递的公证书(原件);
      9、土地增殖税涉税证明(原件);
      10、产权人为未成年人的,需提交监护人公证书(原件),未成年人的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监护人可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代理人提供委托书(原件);
      11、房产证为共有的,提交《房屋共有权证》(验原件收复印件),不能共同来办理土地证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登记的、涉外的参照第8条、10条办理(原件);
      12、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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