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姓名的15条理由

如题所述

更改姓名戚念的15条理由如下:

1、姓名有谐音,读起来有歧义。

2、姓名中带有生僻词,电脑打不出来。

3、申请人姓名和祖辈中的人重名。

4、僧侣尼姑等出家人需要用法号代含仔消替俗名的。

5、夫妻离婚后带小孩,需要改名。

6、在同一个单位或同一个班级里有重名的。

7、要在姓名中加更旺自己的字。

8、上世纪90年代初期,在手工录入户籍信息时有笔误或口误情况,造成户口页上的名字不是实际上取的那个字。

9、与社会知名人士姓名相同的。

10、与声名狼藉人员姓名相同的。

11、与被通缉的犯罪嫌疑人姓名相同的。

12、名字粗俗、怪异的。

13、名字可能造成性别混淆或者误解的。

14、名字难认、难写的。谈知

15、入赘、过继或被人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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