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强迫孩子上辅导班犯法吗

如题所述

不属于违法行为。教育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是补课加大了孩子的学习负担。以灌输知识的方式来让孩子学习,扼杀了孩子的学习创新性,积极性。如果是学校要求孩子强制性补课就是违法的。教育法有明确规定不得占用孩子休息,节假日时间强制进行补课。
教育局明确要求各学校除高三年级以外不得利用假期进行补课,而且学校补课实行“三愿”原则,即学生自愿、家长自愿、教师自愿。高三学生如不愿意补课,可直接向老师和学校说明不参加补课。
现在的补习班有很多种类,从学科类到娱乐类智力开发类应有尽有。孩子不太喜欢你们给他安排的补习种类或者是补习的地方他不喜欢并不能代表他就不想上补习班。所以家长也不必太难受。
孩子如果能不上补习班在学习之余开心玩耍,保持初心和快乐的样子,并且性格开朗,热情待人,学习习惯又很好,作业做完了主动检查,那么我想也不会比上补习班的孩子差。
在家里的时候家长们也可以通过自身习惯,比如说父亲母亲之间沟通交流很温柔有爱,家务卫生也是经常搞给孩子树立热爱劳动的榜样,在外的时候也能帮助别人让孩子看在眼里,这样的效果比上补习班好很多,因为父母做为了他们的老师更容易接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十三条 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合理安排未成年学生的学习时间,保障其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
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加重其学习负担。
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龄前未成年人进行小学课程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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