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量:班主任工作量如何计算?

如题所述

专任教师工作量标准在山西省的义务教育学校中有着明确的规定,以确保教学工作的合理分配和教师的工作负担。


对于小学阶段,语文和数学是核心课程,教师每周需承担14至16节的授课任务。英语、品德与生活(或品德与社会)、科学以及体育等课程,小学教师每周需授课16至18节,以满足全面发展的教育需求。其他学科,如艺术、音乐等,小学教师的授课量则为每周18至20节


进入初中阶段,教师的工作量有所调整。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学科,初中教师每周需授课10至12节。在思想与品德、历史、地理等人文社科课程上,教师的工作量为每周12至14节。其他课程如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等,初中教师则需授课14至16节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承担班主任工作的初中和小学教师,他们的工作量按照教育部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来计算,即班主任工作量将被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的一半。这体现了对班主任工作重要性的认可,同时也确保了教师在班级管理与学科教学之间的平衡。


扩展资料

关于印发《山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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