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免费改签一次的,退票是要收手续费的
铁路部门规定:旅客可办理一次改签,在铁路运输企业有运输能力的前提下,按下列规定办理:
1. 开车前超过48小时的,可改签预售期内的列车。
2. 开车前48小时以内的,可改签车票载明的乘车日期以前的列车,不办理车票载明的乘车日期次日及以后列车的改签。
3. 开车后,旅客仍可改签当日其他列车。
4. 办理变更到站的改签时,应在开车前48小时以上,原车票已托运行李的,还应办理行李变更或取消业务。
开车前8天(含)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费;票面乘车站开车时间前48小时以上的按票价5%计,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的按票价10%计,不足24小时的按票价20%计。开车前48小时~8天期间内,改签或变更到站至距开车8天以上的其他列车,又在距开车8天前退票的,仍核收5%的退票费。办理车票改签或“变更到站”时,新车票票价低于原车票的,退还差额,对差额部分核收退票费并执行现行退票费标准。
上述计算的尾数以5角为单位,尾数小于2.5角的舍去、2.5角及以上且小于7.5角的计为5角、7.5角及以上的进为1元。退票费最低按2元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