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基迎国检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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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2004-2007年)(以下简称《计划》)是国家有关部门经国务院批准制定的旨在解决西部“两基”问题的计划,是我国普及义务教育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是党中央、国务院扶持西部地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提高国民素质,缩小东西部差距,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一项重大举措。 为实施《计划》,中央投入100亿元专项资金,采取集中投入、分步实施的原则,从2004年开始,到2007年,用四年时间帮助西部地区尚未实现“两基”的372个县(市、区)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38个团场达到国家“两基”验收标准。该《计划》在国务院领导下,由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地方人民政府共同组织实施。 到2007年,在西部地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着眼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根本上改变西部地区教育相对落后面貌而确立的重大战略目标,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1)实施西部“两基”攻坚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推动西部“两基”攻坚,加快西部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保障西部地区特别是西部农村的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这是西部地区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所在。
  (2)实施西部“两基”攻坚是树立和落实新的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落实“五个统筹”的集中体现,是促进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根本途径,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受教育需求的重要保证。
  (3)实施西部“两基”攻坚是西部大开发的奠基性工程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必须进一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西部地区的发展。没有西部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没有西部地区的迅速发展,就难以实现全国的现代化。
  (4)免教科书费,标准与现行标准一致。即:小学35元/一学期,初中70元/一学期
  根据全国“两基”工作的整体部署,国家教育督导团定于2007年4月对我省“两基”工作督导检查。为了巩固“两基”成果,做好我市迎接国家“两基”督导检查工作,根据全省迎接国家“两基”督导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迎接国家“两基”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06〕191号)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新实施的《义务教育法》为依据,以全面提高全市“两基”水平为目标,以“两基”工作接受国家督导检查为契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国家“两基”督导检查。
  二、国家“两基”督导检查的主要内容
  1、普及程度:主要检查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和辍学率、残疾少儿入学率、15周岁人口初等教育完成率、17周岁人口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15周岁人口文盲率等。上述指标必须按照国家标准从严掌握,不能降低标准。
  2、师资水平:主要检查落实教师编制情况,小学、初中生师比,代课教师所占比例,教师的学历合格率,新补充教师的学历合格率,校长、教师经过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比例,同时检查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情况。
  3、教育经费:主要检查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和公用经费落实情况、资助贫困生情况、“两基”负债情况。2001年后仍有拖欠教师工资的实行“一票否决”。
  4、办学条件:主要检查校舍和基本办学设施,教学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根据省定标准配备情况,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和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情况。凡有D级危房仍在使用的实行一票否决。同时要检查小学、初中大班额比例、超大班额比例。
  5、学校管理:重点检查学校安全管理,凡有造成师生伤亡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同时,检查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校园及周边环境和治理学校乱收费情况。
  6、教育质量:主要检查小学、初中毕业生的毕业率;检查地方政府是否给教育部门和学校下达升学指标,是否单纯以升学率和考试成绩衡量学校和教师的工作;检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等情况。
  7、扫盲工作:主要检查每年扫除青壮年文盲数,现有青壮年文盲数,青壮文盲率,脱盲人员巩固率;在扫盲巩固提高方面所做工作。
  为了迎接国家卫生检查,进一步做好创城工作,本周经社区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对社区全体工作人员及零就业人员进行分工合作,对辖区内的居民楼进行具体分工,包楼、包片(对个人负责的楼栋建立个人负责制进行全天候监控)并做好以下3项工作:
  1、做好对野广告的清理工作,及时发现,不留死角
  2、对每栋楼的鼠盒、鼠药进行检查,缺鼠盒及时补上,缺鼠药的及时投放。
  3、对所分楼道内张贴的宣传品进行及时清除清缴。社区领导对这3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谁管楼栋出现问题及时处理,使创城工作有条不紊的顺利进行。
  共清理野广告1000多条,清除白色垃圾10吨,清理杂草5000余平米,投放放鼠盒200多个,投鼠药2箱。
  创城工作还在继续,任务还未完成。新开河社区党支部、领导班子在上级政府领导下,按照上级布署,带领全体工作人员和广大居民,继续扎实工作,为长春创建国家卫生城做出我们的贡献。
  “两基”工作是我区义务教育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是当前全区教育工作的中心任务,是一项时间紧迫、任务艰巨而又必须确保万无一失的重要工作。为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合力攻坚,顺利迎接“两基”国检,我必须做到:
  要与广大教师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克服困难,全力攻坚,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行政区划调整后的我区“两基”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经费投入满足不了教育发展的需要,“三个增长”的水平还很低,城市教育费附加的征、管、用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二是农村初中保学防辍任务比较重。三是城区学校装备数量不足,品种不齐,达不到省定标准。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的改善任务相当繁重。区域内教育发展不均衡现象还很突出。四是教师队伍结构不尽合理,特别是农村偏远学校教师,年龄偏大、观念陈旧、手段落后,英语、美术、体育、音乐、信息技术等课程无法全面开设。
  “两基”巩固提高工作,是贯彻实施新《义务教育法》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现和谐社会目标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消除文盲,促进城乡之间教育均衡发展。抓好“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精心准备迎接国检,我们要正视当前的困难与不足,明确迎检的目标和重点,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坚持做到“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措施不软、整改不停,”苦战一个月,一定能过关!
  最近,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我们一定要从这个政治高度上强化认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对于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意义。和谐社会的内涵之一就是社会公平,而义务教育最能体现社会的公平性。没有教育机会的均等,就谈不上社会公平。谁能享受良好的义务教育,谁就能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否则就难以融入现代社会。“今天的辍学生,就是明天的贫困户”,这是农民群众从现实生活中得出的结论。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已经充分体现了义务教育的公平性、公益性和公共性。我们要确保“两基”工作通过国检,为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打好牢固基础,实现良好开局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003〕19号),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实现西部地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以下简称“两基”)目标,特制订《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2004—2007年)》。
  一、西部地区“两基”攻坚的形势和挑战
  实施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是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着眼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根本上解决西部地区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重大战略举措,是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民族团结、边疆稳定和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实施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将有力地推动西部地区教育的发展,普遍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西部大开发战略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关系到我国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扫除青壮年文盲目标的实现。2000年,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两基”目标;到2002年底,“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91%。近年来,经过西部地区各级政府的不懈努力,西部教育发展迅速,成效显著,但教育发展的总体水平仍然偏低,发展很不平衡。西部地区人均受教育年限仅有6.7年,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3年;“两基”人口覆盖率仅77%,低于全国14个百分点;15岁以上文盲、半文盲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9.02%,高于全国2.3个百分点。截至2002年,西部地区仍有372个县(市、区)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38个团场,共410个县级行政单位尚未实现“两基”,涉及345万平方公里国土和8300多万人口。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已经成为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素质的当务之急,是必须做好的一项重要工作。
  实现西部地区“两基”攻坚目标,是一项十分艰巨、复杂的任务,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落后,地方财政困难,教育投入严重不足,教育基础薄弱,义务教育远远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到2002年,西部地区未实现“两基”的372个县(市、区)中有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15个,占58%;农村中小学的办学条件普遍简陋,必备的学生寄宿条件严重不足;现有教师不适应及合格师资短缺的矛盾日益凸现;在少数地区还保留着较为原始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教育得不到应有的重视。
  人民群众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适龄少年儿童就学面临困难,普及义务教育任务艰巨。全国尚未脱贫的3000万人中,绝大部分生活在西部,农村人均纯收入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70%左右。一些地区刚刚解决温饱,相当一部分地区尚未完全脱贫,加之西部农村家庭大多都有两个或更多的子女,人民群众难以承担基本的教育支出。据2002年统计,西部地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小学五年保留率、小学毕业生升学率等指标,大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即使是已通过“两基”验收的县,其普及程度也是低水平、不稳定的,一些地方初中辍学率高达10%以上。
  西部大部分地区为少数民族聚居地,少数民族教育成为“两基”攻坚的难点。截至2002年,西部372个未实现“两基”的县(市、区)中少数民族聚居县占83%。西部农村地区一些习俗和宗教观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家长送子女上学的积极性;双语教学的环境对教师的数量和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快少数民族义务教育的普及已经成为各民族共同发展的紧迫要求。
  西部地区特殊的地理环境和办学形式使教育成本居高不下,低水平的教育投入难以保证基本的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西部地区地广人稀,有一师一校点约9万个,占全国校点的80%以上;人口分布极不均衡,在一些高山、高原、高寒及牧区、半农半牧区和荒漠地区,80%左右的初中生、50%左右的小学生需要寄宿;特殊的办学形式使得学校布局分散、校舍建设成本普遍较高,原本短缺的教育经费难以满足基本的教育需求,适龄少年儿童“进不来、留不住”成为“两基”攻坚的难点。此外,全国127个边境县中,有106个在西部,这些边境地区的学校建设代表着国家的形象。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在发展教育、振兴西部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最大的决心和最有力的措施推进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坚持发扬“领导苦抓、部门苦帮、群众苦干”的扶贫攻坚精神,夺取西部“两基”攻坚战的胜利。
  二、西部地区“两基”攻坚的目标和任务
  (一)主要目标。
  1.到2007年,西部地区整体上实现“两基”目标,“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85%以上,初中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扫除600万文盲,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5%以下。2.到2007年,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分别实现各自的“两基”目标,切实巩固提高现有的“两基”成果,完成攻坚任务,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国家的“两基”评估验收。3.截至2002年尚未实现“两基”的372个县(市、区)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38个团场,到2007年,除特别困难的达到国家“普六”验收标准外,其余的要达到国家“两基”验收标准。
  (二)主要任务。
  1.新建、改扩建一批以农村初中为主的寄宿制学校,保障“两基”攻坚县扩大义务教育规模的需要,安排好西部地区新增130万初中生和20万小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加大对西部地区现有学校的改造力度,使确需寄宿的山区、牧区、高原和边远地区学生能进入具备基本办学条件的寄宿制学校学习。
  2.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制订本地区的“两基”规划。结合中央已经安排的专项资金,调整省级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对“两基”攻坚的投入,基本消除现有中小学危房,保证办学条件基本达到规定标准,保障学校正常运转所需的公用经费,切实降低辍学率,提高教育质量。
  3.建立较完善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学生资助制度,切实保障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中央和地方通过“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活费)等方式加大资助力度,到2007年,力争使中西部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遍得到资助。
  4.西部地区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保障“两基”攻坚县的教职工(包括按国家编制标准新增教师)的工资发放,建立中央财政用于教师工资转移支付的监管机制。做好对西部地区农村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加大少数民族地区双语教师队伍的建设,到2007年,小学教师和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5%和90%以上。
  5.稳步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到2007年,使西部地区农村初中基本具备计算机教室,小学基本具备卫星教学收视设备和教学光盘播放设备及成套教学光盘,小学教学点具备教学光盘播放设备和成套教学光盘。
  三、西部地区“两基”攻坚的主要措施
  (一)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
  1.在继续实施“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二期)”和“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的基础上,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共同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中央重点补助“两基”攻坚县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帮助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寄宿制初中和小学。
  2.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统筹使用好中央下达的各项资金,在合理布局、科学规划的前提下,加快当地农村现有初中学校的改扩建步伐,改善基本的办学条件,满足更多确需寄宿的农村学生的要求,切实巩固义务教育的普及成果。对确有困难的地区,中央适当予以补助。
  3.农村寄宿制学校的设置要同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和城镇化建设结合起来。在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中,要统筹考虑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教育信息化、开展勤工助学、扶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校运转经费的保障。
  4.整合各种教育项目,有效配置教育资源。“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要与“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二期)”和“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综合考虑、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兼顾西部农村地区的“两基”攻坚和巩固提高工作,最大限度地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益。
  5.中西部地区要根据义务教育合理布局的需要,进一步改善现有农村中小学校办学条件,保障基本的教学和生活需要。中央将视各地工作情况给予适当的奖励支持。
  (二)扶持西部农村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
  1.中央财政将逐年扩大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的范围,逐步使西部农村地区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小学生享受免费教科书。地方各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帮助学校减免困难学生杂费,并为必须寄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必要的生活补助。西部地区各级人民政府要制定政策,因地制宜地为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活动提供条件,帮助改善学生生活。
  2.国家继续对西藏自治区的农牧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实行“三包”(包吃、包住、包学习费用)的政策;继续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56个边境县和特殊困难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3.落实对捐资助学单位和个人的税收优惠政策,纳税人通过非营利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提供的捐赠,在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三)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
  1.在2003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争取用5年左右的时间,逐步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在农村小学教学点基本配备教学光盘播放系统,在农村小学基本建设卫星教学收视点,在农村初中建设计算机教室,不断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缓解农村地区教育资源短缺和师资不足的矛盾。
  2.中央资金将主要支持西部农村地区中小学校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各地在规划布局时要做到科学、合理,并注意与新实施的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相结合。
  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工程的组织实施,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积极探索建立教育信息化设施的日常运行和维护机制,保证必要的运行经费。大力开发适应西部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特点的远程教育资源,支持开发适应少数民族特点和双语教学的远程教育资源。
  (四)大力加强西部农村地区教师队伍建设。
  1.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西部农村地区地域广阔、人口居住分散、学校规模小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核定中小学教师编制。要按照“两基”攻坚要求,制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调整、配备、补充合格教师。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把进人关。
  2.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西部“两基”攻坚县任教,认真落实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服务期制度,继续组织好“教育对口支援”和“西部大学生志愿者计划”,满足西部地区普及义务教育对合格师资的需求。
  3.要注意为新建、改扩建寄宿制学校配备和补充合格教师,选派符合任职条件的校长,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对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培训,在“教师网络教育联盟”中设立专门针对西部农村中小学教师的远程培训项目。
  4.开展少数民族地区“双语”教师特别是汉语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提高教师“双语”教学能力。
  (五)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1.积极推进农村中小学课程和教学改革,因地制宜地实施素质教育。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逐步加强对贫困地区初中实验室、图书室的建设,保证实验课的开课率,开展劳动技术教育。要结合当地的实际开展体育和艺术教育,民族地区要与本民族的传统文化结合起来。
  2.要根据西部多民族聚居、边境线长的特点,开展生动活泼的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和国防教育。积极动员各民族爱国人士支持本民族教育的发展。坚持宗教与教育相分离的原则,切实防范境内外非法宗教势力的渗透。
  3.充分发挥农村学校的综合功能,加强新形势下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统筹,在实现国家规定的基础教育基本要求时,在农村初中适当增加职业教育内容。努力把农村学校建设成为农村党员培训的基地,农民文化、科技和教育活动的基地。
  (六)加大教育对口支援力度。
  1.继续实施“东部地区学校对口支援西部贫困地区学校工程”和“西部大中城市学校对口支援本省贫困地区学校工程”,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优秀教育工作者赴西部“两基”攻坚县任教、挂职,并帮助培训西部“两基”攻坚县中小学校长、教师。
  2.建立东部地区经济发达县(市、区)、本地大中城市对口支援“两基”攻坚县的制度,有重点地选择若干项目进行援助,从资金、物资、人员等方面支持“两基”攻坚工作。
  3.进一步完善中央国家机关和省级党政机关与西部贫困地区的对口帮扶制度,着力帮助解决好西部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
  (七)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两基”攻坚中的责任。
  1.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西部各省级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负有“两基”攻坚的主要责任,县级政府负有对本地教育发展规划、经费安排使用、校长和教师人事方面进行统筹管理的责任。
  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中央财政将加大支持力度,并视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003〕19号)和实施本计划的情况,实行“奖补结合”的方式,在经费分配上给予支持。省级人民政府要均衡本行政区域内各县财力,逐县核定并加大对财政困难县的转移支付。在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过程中,要保证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不低于改革前的水平并力争有所提高。
  3.西部地区各级人民政府要努力做到本级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的“三个增长”;确保中央和上一级政府用于教育的转移支付不被挪用和截留;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完善教师工资发放的省长(主席、市长)负责制;确保校舍安全,加大农村初中、小学危房的改造力度;确保“两基”攻坚县中小学的公用经费,补足实行“一费制”后农村学校的公用经费缺口;确保“两基”攻坚各项工程配套资金的到位和工程建设的质量。
  4.县级人民政府每年要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有关教育经费预算的执行情况并接受监督。乡(镇)人民政府要大力支持“两基”攻坚,以多种形式支持当地义务教育的发展。
  四、西部地区“两基”攻坚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一)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领导小组负责本计划的组织实施。
  1.教育部要切实把西部地区“两基”攻坚摆在教育工作重要位置,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做好西部地区“两基”攻坚的规划工作,加强组织和领导,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2.发展改革委要把西部地区“两基”攻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必要的建设资金用于攻坚工作,按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管理。
  3.财政部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保障职能,安排好专项资金用于攻坚工作,按照要求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在研究西部开发年度建设任务时,要充分考虑“两基”攻坚的需要,将“两基”攻坚作为西部大开发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在与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
  (二)实行地方政府领导责任制。
  1.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把“两基”攻坚列入重要日程,确保保障经费和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制订具体的组织实施计划。省长(主席、市长)亲自抓,负总责。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实施。
  2.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实行政府一把手负责制,在完成攻坚任务之前,不准使用政府资金购买小汽车、兴建宾馆和新盖办公楼。
  3.严格实行“两基”攻坚工程项目招标制、项目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工程规划和建设情况要适时公开,接受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
  (三)加强对西部地区“两基”攻坚的监督检查。
  1.国家每年组织专项督察和检查,对履行“两基”目标责任、实施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各项工程、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等情况作出评估。对未能切实履行有关责任的地方,要限期纠正,必要时将暂停中央专项经费的拨付。
  2.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各项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对于挪用、侵占专项经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专项经费以及由于规划失误和工程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要及时予以查处。
  3.国家教育督导部门要将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的实施和“两基”攻坚县的督导验收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督导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省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按照国家的评估验收办法,组织对攻坚县的评估验收。评估验收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禁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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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3-17
两基”迎国检基本知识问答
[ 2008-4-23 14:39:00 | By: laozhao ]

“两基”迎国检基本知识问答

(3月17日)

1、什么叫“两基”?

答: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简称“两基”。

2、什么是九年义务教育?

答:包括初等和初级中等义务教育,在现阶段实现的小学六年、初中三年的九年义务教育。

3、什么是“普九”对象?

答:指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的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推迟到七周岁。

4、为什么要“控辍保学”?

答:控制学生辍学,加大治理辍学工作力度,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提高“普九”质量和水平。

5、为什么一定要拆除D级危房?

答:因为D级危房承重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险,所以一定要拆除。

6、扫盲对象是那些?

答:指1949年10月1日后出生,年满15周岁以上的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青壮年,或小学三年级以下学历的半文盲,这部分人要通过各种形式文化补习扫盲。

7、什么是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

答: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下1995年-2000年,教育部(原国家教委)、财政部联合组织实施了第一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简称“工程”

8、脱盲标准是什么?

答:识1500个汉字,能看懂浅显通俗的报刊、文章,能记简单的帐目,能书写简单的应用文。

9、 “两基”国检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 “两基” 国检的主要内容有:普及程度、师资队伍、办学条件、教育经费、教育管理、教育质量、扫盲及成人教育等。各项指标都要查2005-2007三年的情况。

10、 国家教育督导团什么时候对宁夏两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答:根据国家督导团意见和自治区安排,拟定于2008年5-6月份对全区“两基”工作进行检查。

11、什么是“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

答:为提高农村基础教育质量,国家决定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通过教学光盘播放点、卫星教学收视点和计算机教室三种模式,把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和方法传送到农村中小学。

12、什么是“两免一补?

答:“两免一补是指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13、什么是教育经费 “三个增长”?

答:“三个增长”是指县财政对教育拨款的增长比例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学均教育经费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生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14、为完成“两基”国检任务,学校主要做好哪些工作?
答:一是认真贯彻“两全”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二是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三是加强学校管理,继续搞好三室、三化建设,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四是要坚持依法执教,依法保护少年儿童受教育的权利,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确保少年儿童进得来,留的住,学得好,受完九年义务教育;五是要建立健全“两基”档案,使“两基”的各项任务指标真正得到落实。重点做好制止中小学生的辍学工作,努力提高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率。

15、为完成“两基”国检任务,各乡镇主要做好哪些工作?
答:一是认真贯彻吴忠市“两基”迎国检动员大会精神,开好各乡镇教育工作会议,采取有效措施,落实“两基”国检任务。二是要加强政府行为,强化依法治教环节,下大力气坚决制止中小学生辍学。三是要按照上级政府的要求,保证“两基”经费投入。四是不断改善办学条件,解决好校舍不足及教学设备配套等问题。五是认真履行乡镇在义务教育阶段应负责任。六是营造浓烈“两基”迎国检工作的宣传氛围,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两基”迎国检工作的再认识。

16、为完成“两基”国检任务,政府各有关部门主要做好哪些工作?
答:坚持依法治教,确保“两基”工作沿着正确的轨道扎实、健康地发展,是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履行的工作责任。财政、人劳、公安、司法、工商、税务等部门,要坚决按照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所赋予本部门的职责,司职尽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依法为“两基”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17、 社会成员(包括学生家长)在实施“两基”国检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是什么?
答: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胁迫或者诱骗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的;
(二)非法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

18、什么是“两基”人口覆盖率?
答:是指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实现“两基”的县人口数之和占本地区总人口数的比重。用公式表示为:
“两基”人口覆盖率=(已实现“两基”的县人口数之和÷本地区总人口数)×100%

19、西部地区“两基”攻坚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答:到2007年,在西部地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着眼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根本上改变西部地区教育相对落后面貌而确立的重大战略目标,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1)实施西部“两基”攻坚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推动西部“两基”攻坚,加快西部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保障西部地区特别是西部农村的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这是西部地区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所在。

(2)实施西部“两基”攻坚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落实“五个统筹”的集中体现,是促进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根本途径,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受教育需求的重要保证。

(3)实施西部“两基”攻坚是西部大开发的奠基工程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必须进一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西部地区的发展。没有西部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没有西部地区的迅速发展,就难以实现全国的现代化

20、 什么是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
答:为保证到2007年西部地区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目标,保障“两基”攻坚县扩大义务教育规模的需要,解决制约西部农村地区普及义务教育的“瓶颈”问题,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共同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即从2004年起,用四年左右的时间,新建、改扩建一批以农村初中为主的寄宿制学校;同时,在合理布局、科学规划的前提下,加快对现有条件较差的寄宿制学校和不具备寄宿条件而有必要实行寄宿制的学校进行改扩建的步伐,使确需寄宿的学生能进入具备基本条件的寄宿制学校学习。
第2个回答  2009-03-12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003〕19号),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实现西部地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以下简称“两基”)目标,特制订《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2004—2007年)》。
一、西部地区“两基”攻坚的形势和挑战
实施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是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着眼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根本上解决西部地区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重大战略举措,是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民族团结、边疆稳定和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实施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将有力地推动西部地区教育的发展,普遍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西部大开发战略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关系到我国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扫除青壮年文盲目标的实现。2000年,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两基”目标;到2002年底,“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91%。近年来,经过西部地区各级政府的不懈努力,西部教育发展迅速,成效显著,但教育发展的总体水平仍然偏低,发展很不平衡。西部地区人均受教育年限仅有6.7年,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3年;“两基”人口覆盖率仅77%,低于全国14个百分点;15岁以上文盲、半文盲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9.02%,高于全国2.3个百分点。截至2002年,西部地区仍有372个县(市、区)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38个团场,共410个县级行政单位尚未实现“两基”,涉及345万平方公里国土和8300多万人口。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已经成为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素质的当务之急,是必须做好的一项重要工作。
实现西部地区“两基”攻坚目标,是一项十分艰巨、复杂的任务,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落后,地方财政困难,教育投入严重不足,教育基础薄弱,义务教育远远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到2002年,西部地区未实现“两基”的372个县(市、区)中有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15个,占58%;农村中小学的办学条件普遍简陋,必备的学生寄宿条件严重不足;现有教师不适应及合格师资短缺的矛盾日益凸现;在少数地区还保留着较为原始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教育得不到应有的重视。
人民群众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适龄少年儿童就学面临困难,普及义务教育任务艰巨。全国尚未脱贫的3000万人中,绝大部分生活在西部,农村人均纯收入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70%左右。一些地区刚刚解决温饱,相当一部分地区尚未完全脱贫,加之西部农村家庭大多都有两个或更多的子女,人民群众难以承担基本的教育支出。据2002年统计,西部地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小学五年保留率、小学毕业生升学率等指标,大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即使是已通过“两基”验收的县,其普及程度也是低水平、不稳定的,一些地方初中辍学率高达10%以上。
西部大部分地区为少数民族聚居地,少数民族教育成为“两基”攻坚的难点。截至2002年,西部372个未实现“两基”的县(市、区)中少数民族聚居县占83%。西部农村地区一些习俗和宗教观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家长送子女上学的积极性;双语教学的环境对教师的数量和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快少数民族义务教育的普及已经成为各民族共同发展的紧迫要求。
西部地区特殊的地理环境和办学形式使教育成本居高不下,低水平的教育投入难以保证基本的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西部地区地广人稀,有一师一校点约9万个,占全国校点的80%以上;人口分布极不均衡,在一些高山、高原、高寒及牧区、半农半牧区和荒漠地区,80%左右的初中生、50%左右的小学生需要寄宿;特殊的办学形式使得学校布局分散、校舍建设成本普遍较高,原本短缺的教育经费难以满足基本的教育需求,适龄少年儿童“进不来、留不住”成为“两基”攻坚的难点。此外,全国127个边境县中,有106个在西部,这些边境地区的学校建设代表着国家的形象。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在发展教育、振兴西部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最大的决心和最有力的措施推进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坚持发扬“领导苦抓、部门苦帮、群众苦干”的扶贫攻坚精神,夺取西部“两基”攻坚战的胜利。
二、西部地区“两基”攻坚的目标和任务
(一)主要目标。
1.到2007年,西部地区整体上实现“两基”目标,“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85%以上,初中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扫除600万文盲,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5%以下。2.到2007年,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分别实现各自的“两基”目标,切实巩固提高现有的“两基”成果,完成攻坚任务,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国家的“两基”评估验收。3.截至2002年尚未实现“两基”的372个县(市、区)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38个团场,到2007年,除特别困难的达到国家“普六”验收标准外,其余的要达到国家“两基”验收标准。
(二)主要任务。
1.新建、改扩建一批以农村初中为主的寄宿制学校,保障“两基”攻坚县扩大义务教育规模的需要,安排好西部地区新增130万初中生和20万小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加大对西部地区现有学校的改造力度,使确需寄宿的山区、牧区、高原和边远地区学生能进入具备基本办学条件的寄宿制学校学习。
2.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制订本地区的“两基”规划。结合中央已经安排的专项资金,调整省级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对“两基”攻坚的投入,基本消除现有中小学危房,保证办学条件基本达到规定标准,保障学校正常运转所需的公用经费,切实降低辍学率,提高教育质量。
3.建立较完善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学生资助制度,切实保障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中央和地方通过“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活费)等方式加大资助力度,到2007年,力争使中西部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遍得到资助。
4.西部地区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保障“两基”攻坚县的教职工(包括按国家编制标准新增教师)的工资发放,建立中央财政用于教师工资转移支付的监管机制。做好对西部地区农村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加大少数民族地区双语教师队伍的建设,到2007年,小学教师和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5%和90%以上。
5.稳步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到2007年,使西部地区农村初中基本具备计算机教室,小学基本具备卫星教学收视设备和教学光盘播放设备及成套教学光盘,小学教学点具备教学光盘播放设备和成套教学光盘。
三、西部地区“两基”攻坚的主要措施
(一)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
1.在继续实施“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二期)”和“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的基础上,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共同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中央重点补助“两基”攻坚县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帮助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寄宿制初中和小学。
2.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统筹使用好中央下达的各项资金,在合理布局、科学规划的前提下,加快当地农村现有初中学校的改扩建步伐,改善基本的办学条件,满足更多确需寄宿的农村学生的要求,切实巩固义务教育的普及成果。对确有困难的地区,中央适当予以补助。
3.农村寄宿制学校的设置要同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和城镇化建设结合起来。在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中,要统筹考虑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教育信息化、开展勤工助学、扶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校运转经费的保障。
4.整合各种教育项目,有效配置教育资源。“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要与“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二期)”和“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综合考虑、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兼顾西部农村地区的“两基”攻坚和巩固提高工作,最大限度地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益。
5.中西部地区要根据义务教育合理布局的需要,进一步改善现有农村中小学校办学条件,保障基本的教学和生活需要。中央将视各地工作情况给予适当的奖励支持。
(二)扶持西部农村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
1.中央财政将逐年扩大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的范围,逐步使西部农村地区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小学生享受免费教科书。地方各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帮助学校减免困难学生杂费,并为必须寄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必要的生活补助。西部地区各级人民政府要制定政策,因地制宜地为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活动提供条件,帮助改善学生生活。
2.国家继续对西藏自治区的农牧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实行“三包”(包吃、包住、包学习费用)的政策;继续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56个边境县和特殊困难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3.落实对捐资助学单位和个人的税收优惠政策,纳税人通过非营利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提供的捐赠,在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三)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
1.在2003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争取用5年左右的时间,逐步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在农村小学教学点基本配备教学光盘播放系统,在农村小学基本建设卫星教学收视点,在农村初中建设计算机教室,不断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缓解农村地区教育资源短缺和师资不足的矛盾。
2.中央资金将主要支持西部农村地区中小学校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各地在规划布局时要做到科学、合理,并注意与新实施的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相结合。
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工程的组织实施,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积极探索建立教育信息化设施的日常运行和维护机制,保证必要的运行经费。大力开发适应西部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特点的远程教育资源,支持开发适应少数民族特点和双语教学的远程教育资源。
(四)大力加强西部农村地区教师队伍建设。
1.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西部农村地区地域广阔、人口居住分散、学校规模小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核定中小学教师编制。要按照“两基”攻坚要求,制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调整、配备、补充合格教师。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把进人关。
2.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西部“两基”攻坚县任教,认真落实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服务期制度,继续组织好“教育对口支援”和“西部大学生志愿者计划”,满足西部地区普及义务教育对合格师资的需求。
3.要注意为新建、改扩建寄宿制学校配备和补充合格教师,选派符合任职条件的校长,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对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培训,在“教师网络教育联盟”中设立专门针对西部农村中小学教师的远程培训项目。
4.开展少数民族地区“双语”教师特别是汉语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提高教师“双语”教学能力。
(五)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1.积极推进农村中小学课程和教学改革,因地制宜地实施素质教育。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逐步加强对贫困地区初中实验室、图书室的建设,保证实验课的开课率,开展劳动技术教育。要结合当地的实际开展体育和艺术教育,民族地区要与本民族的传统文化结合起来。
2.要根据西部多民族聚居、边境线长的特点,开展生动活泼的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和国防教育。积极动员各民族爱国人士支持本民族教育的发展。坚持宗教与教育相分离的原则,切实防范境内外非法宗教势力的渗透。
3.充分发挥农村学校的综合功能,加强新形势下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统筹,在实现国家规定的基础教育基本要求时,在农村初中适当增加职业教育内容。努力把农村学校建设成为农村党员培训的基地,农民文化、科技和教育活动的基地。
(六)加大教育对口支援力度。
1.继续实施“东部地区学校对口支援西部贫困地区学校工程”和“西部大中城市学校对口支援本省贫困地区学校工程”,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优秀教育工作者赴西部“两基”攻坚县任教、挂职,并帮助培训西部“两基”攻坚县中小学校长、教师。
2.建立东部地区经济发达县(市、区)、本地大中城市对口支援“两基”攻坚县的制度,有重点地选择若干项目进行援助,从资金、物资、人员等方面支持“两基”攻坚工作。
3.进一步完善中央国家机关和省级党政机关与西部贫困地区的对口帮扶制度,着力帮助解决好西部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
(七)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两基”攻坚中的责任。
1.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西部各省级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负有“两基”攻坚的主要责任,县级政府负有对本地教育发展规划、经费安排使用、校长和教师人事方面进行统筹管理的责任。
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中央财政将加大支持力度,并视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003〕19号)和实施本计划的情况,实行“奖补结合”的方式,在经费分配上给予支持。省级人民政府要均衡本行政区域内各县财力,逐县核定并加大对财政困难县的转移支付。在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过程中,要保证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不低于改革前的水平并力争有所提高。
3.西部地区各级人民政府要努力做到本级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的“三个增长”;确保中央和上一级政府用于教育的转移支付不被挪用和截留;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完善教师工资发放的省长(主席、市长)负责制;确保校舍安全,加大农村初中、小学危房的改造力度;确保“两基”攻坚县中小学的公用经费,补足实行“一费制”后农村学校的公用经费缺口;确保“两基”攻坚各项工程配套资金的到位和工程建设的质量。
4.县级人民政府每年要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有关教育经费预算的执行情况并接受监督。乡(镇)人民政府要大力支持“两基”攻坚,以多种形式支持当地义务教育的发展。
四、西部地区“两基”攻坚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一)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领导小组负责本计划的组织实施。
1.教育部要切实把西部地区“两基”攻坚摆在教育工作重要位置,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做好西部地区“两基”攻坚的规划工作,加强组织和领导,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2.发展改革委要把西部地区“两基”攻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必要的建设资金用于攻坚工作,按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管理。
3.财政部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保障职能,安排好专项资金用于攻坚工作,按照要求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在研究西部开发年度建设任务时,要充分考虑“两基”攻坚的需要,将“两基”攻坚作为西部大开发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在与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
(二)实行地方政府领导责任制。
1.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把“两基”攻坚列入重要日程,确保保障经费和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制订具体的组织实施计划。省长(主席、市长)亲自抓,负总责。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实施。
2.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实行政府一把手负责制,在完成攻坚任务之前,不准使用政府资金购买小汽车、兴建宾馆和新盖办公楼。
3.严格实行“两基”攻坚工程项目招标制、项目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工程规划和建设情况要适时公开,接受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
(三)加强对西部地区“两基”攻坚的监督检查。
1.国家每年组织专项督察和检查,对履行“两基”目标责任、实施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各项工程、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等情况作出评估。对未能切实履行有关责任的地方,要限期纠正,必要时将暂停中央专项经费的拨付。
2.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各项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对于挪用、侵占专项经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专项经费以及由于规划失误和工程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要及时予以查处。
3.国家教育督导部门要将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的实施和“两基”攻坚县的督导验收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督导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省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按照国家的评估验收办法,组织对攻坚县的评估验收。评估验收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禁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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