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具有良好的品行,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志愿投身财政事业,勤奋敬业,乐于奉献,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和业务能力;
3、在校期间品学优秀,所修课程全部通过并取得相应学位,必修课无补考记录,无不良或违纪、违法行为;
4、招收对象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北京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6、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资格审核材料包括: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户口簿(卡)首页及本人页扫描件;
4、所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单(加盖教务处章)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