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裁员,我失业后,如果找不到工作。 我的保险和档案怎么办?

我们公司裁员,我和公司签定了3年的合同,我刚工作满一年,昨天公司通知要终止我的劳动合同,并于09年5月1 日办理完我的保险和档案。我能得到什么赔偿?我失业后,如果一时找不到工作,我的保险和档案怎么办?

  1个月内找到新的单位,把关系转过去
  否则办理失业保险:
  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领失业金期间视为缴费。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职工失业期间是不用缴纳社会保险的,但如你自愿,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保险,可计算年限。

  用人单位与本市城镇职工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应当为其出具《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书》,按下列规定办理失业人员的人事档案移交手续。

  用人单位应自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其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并在20日内,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失业人员档案,到其户籍(集体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失业人员的档案中必须具备下列证明和材料:失业人员情况表;档案材料清单;参加工作时间证明;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辞职和自动离职的还应有辞职证明或者自动离职处理证明);《企业(单位)与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情况证明》;《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移单》、《存档人员缴纳失业保险费管理卡片》或者《本市个体工商户及雇工、自由职业人员缴纳失业保险费台帐》和其他档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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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3-03
1、关于赔偿。
如果公司没有帮你办失业保险,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两个月的失业金。如果有办理失业保险,则凭公司的手续直接到社保局领取。
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你如果刚满一年就应支付你一个月。
还有一个有些人忽略的,就是现在规定,你为企业服务多久,企业就应帮你向后再缴多久的医疗保险。

2、失业后的保险和档案问题。
保险公司会办妥后给你,你拿到后需到社保局查询一下缴费情况,从什么时候开始缴纳的,是否有欠缴。以免事后说不清楚。
还要看一下单位是否有帮你在保险手册上加盖缴费专用章,如果没有,还要到社保局去盖一下。
如果你想继续交养老保险,可到社保局暂时按失业人员办理自己缴费的手续。如果资金不允许,可暂时搁置。但7月1日之前最好能缴上,7月份基数会上涨,缴费也会增加。
至于档案,如果你原先在人事局,那就不需要变更。
如果在劳动局,你失业后会将你的档案直接纳入失业人员管理。
如果是放在单位的,现在离职后单位给你的话,你可以自己保管,或者以失业人员的身份委托劳动局保管。当然,劳动局会收钱。
第2个回答  2009-03-03
如果之前签订合同的时候,没有特殊约定的话,应该得到最后一个月的双倍工资。失业后,如果之前上过失业保险,可按月领月一定的失业保险金(好像小于6个月,这个我不敢确定),保险和档案会暂时存在当地的人才中心
第3个回答  2009-03-03
应该补偿你一个月的工资。可以去领失业保险,不过不多,具体怎么领可以询问一下你公司的人事部门。
第4个回答  2009-03-03
一般说公司补你一个月工资,然后社保给你自己,你要交就交,要退就退。档案正规情况下拿不走,打回人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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