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8-01
1、因为离婚诉讼中已经处理了抚养事宜,由男方每月付300元抚养费直到孩子年满18周岁。那么如果他不履行判决义务,你可以在判决生效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你最好在2年之内提出来,因为执行是有时效的。如果超过2年,那么在你请求之前2年内和以后的可以申请执行,2年以前的法院不予执行。
2、申请执行是不需要交纳申请执行费用的,所需费用由法院在执行时要求男方支付。
3、强制执行申请书指的是你在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时填写的一份申请,一般法院都有固定格式,以可以找法院立案庭索取。
4、对方有没有钱这和你无关,如果他不能给付抚养费的话,法院会对他采取强制措施,甚至司法拘留,严重甚至会判刑。她交纳给你的每笔钱都会通过执行庭,所以他给每给过钱,执行庭会有记录。
5、不管怎么样,男方还是有探视子女的权利的,也不能因为他不掏抚养费而禁止他这项权利,不过探视是有限度的,如果说他每月给了300元心里不爽,三天两头来闹,你可以通过执行庭来解决或者报案处理。
以上所说的仅仅是依据法律给你的一些帮助。如果你并不是想对他不依不饶,已完全可以在执行庭的调解下达成一些协议,利于你们孩子的抚养和生活的安宁。
第2个回答 2022-08-16
离婚后,对方不按照判决给付抚养费,可以向法院写出书面的申请,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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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2-08-01
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第4个回答 2022-09-21
如果没有钱,别说你没办法,就连法律也没有办法,
如果有钱就是不给, 那就法院起诉,法院可以支持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