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计划期间在东北取得的三项工业成就有:
1、建立鞍山钢铁公司,并且建立大型轧钢厂、无缝钢管厂、七号炼铁炉等大工程。
2、建立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沈阳机床厂,并且生产出了中国的第一辆汽车。
3、建立沈阳飞机制造厂,并且生产出了中国的第一架飞机。
第一个五年计划,简称“一五”计划(1953—1957),是在党中央的直接领导下,由周恩来、陈云同志主持制定的,1955年7月经全国人大一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至1957年,“一五”计划超额完成了规定的任务,实现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并为我国的工业化奠定了初步基础。
扩展资料
第一个五年计划,早在1951年春开始由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经委(简称中财委)着手试编。1954年4月,中央成立编制五年计划纲要8人小组,陈云任组长,开始全面编制工作。到1955年3月31日,中共全国代表会议同意中央委员会提出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报告。
同年6月,中央对“一五”草案作了适当修改,建议由国务院通过并提请全国人大一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1955年7月30日通过)。
第一个五年计划的主要任务有两点,一是集中力量进行工业化建设,二是加快推进各经济领域的社会主义改造。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第一个五年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