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工程消防验收不合格要罚款吗,还没有使用.

如题,第一次验收存在防火分区面积超过问题,我们整改很快的。在接到不合格通知书的第二天通知建设和施工单位去消防大队接受处罚,开口就要2万元,请问合理吗?就不能让我们整改后复验吗?我们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办理了项目前期(包括消防)的手续,目前没有验收我们也没有投入使用,房子一直空置在那里。
这感觉在抢钱啊!

若是前期手续合格,其防火分区面积在图纸上就是合格的,实际施工变成了“过大”,就属于违法了。按《消防法》第59条(三)(四)两款处罚,责令改正并处1-10万元罚款。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每家按最低1万元,也是3万元,2万便宜了。

附《消防法》原文。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建设单位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的;
(二)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
(三)建筑施工企业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
(四)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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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27
找我帮你通过,过了在付款
第2个回答  2015-06-29
《消防法》节选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建设单位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的;
(二)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
(三)建筑施工企业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
(四)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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