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幸福路改造管委会领导是谁

如题所述

这些都是保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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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9日下午,新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孝民率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云峰、行政庭、民一庭、民二庭负责人及法官赴西安市幸福路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就幸福路地区综合改造项目中可能涉及的法律服务问题进行先期调研。
  调研中,新城区幸福路地区综合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顾问张学理,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新城区建设与住房保障局局长王小辉,首先对张院长一行表示热烈欢迎,随后就幸福路地区综合改造工程的区域规划、总体要求、项目引进、拆迁安置、组织实施等事项向调研人员作了全面介绍。在谈到综合改造工程的法律需求时,王小辉主任对区法院的能动司法、主动作为表示感谢,同时他热切希望辖区法院提前介入,开展司法服务,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针对王主任提出的司法服务问题,张孝民院长表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人民法院工作主题,幸福路地区综合改造项目是西安市及新城区近几年的重点项目,涉及到发改、建设、规划、国土、市政、项目引进、拆迁安置等方方面面,无论在“面”上还是在“点”上,都有着依法处置的要求和法律服务的需求,今天,我们就是为此而来、主动提前介入,进行司法需求的预判和司法服务的研判,全力以赴做好法律保障和服务工作。在谈到综合改造工作的具体法律服务问题时,张院长表示,新城区法院将派遣审判业务精通、司法能力全面的法官驻地工作,行政庭、民一庭、韩森寨法庭要主动与管委会有关部门联系,加强对涉诉工作进行预判和研判,做到顾全大局、特事特办、急案急办。最后,张孝民院长就做好幸福路地区综合改造工作,向新城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建议:一、为确保综合改造工程顺利进行,建议设立定期或不定期司法与拆迁征收的联席制度,协调解决带有普通性的法律问题。行政庭作为法院参会部门对涉及的重要活动或法律事务性文件要与院相关庭室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二、由李云峰副院长作为法院牵头人,负责对接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协调落实联席制度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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