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厂长家干活,意外摔下导致脚后跟粉碎性骨折,算工伤吗?

如题所述

算。因为是在工作的时候引起的。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1] (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建议参考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link?url=2OPN0MKcA6u26N--LUoA-cI26pb-08VzIWMB_UCbH-PX-Idz91yRGGTel3iB_AVK7biiis7p70NA4gLs5Wdm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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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4-28
你是帮助厂长家干活,如果厂长请你去帮他干活,那就只能算帮工,发生事故,厂长应该对你负责;如果厂长没有请你去帮他干活,是你自己主动帮忙的,厂长的责任是不大的,只能给你一些补偿;如果厂长是以厂房的名义让你到他家里干活,并由厂方支付工资,那么就可以算是在工作,发生事故时就可以认定为工伤。追问

当然是厂长主动要求的,还有这段时间的误工费什么的,怎么算?

追答

如果是厂长主动要求的,你就可以向厂长索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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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5-04-28
不需要是劳动关系,才是工伤。

如果不劳动关系,虽然不能认定为工伤,但是,厂家可能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估计没有工伤多,但也好过啥也没有
第3个回答  2015-04-28
算不上,但他脱不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