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章被盗用冒用本人身份与他人签订合同

我的公章和私章被他人盗用,他代替我与他人签订了合同并且已经对我造成经济损失。请问他这样做是否构成伪造合同等罪名?另外授权他人代替我公司来处理事情,这个授权书是否需要我本人签子?如果只需要公司公章就可以的话,我的公章也是被盗的。我该如何证明我的公章私章被盗?

第1个回答  2015-08-24
必须构成犯罪,不过你得有他犯罪的证据,需要本人的签字。最好还有画押。人证,只要你能找出当天帮您办理的人或是陪您一起办理的人即可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07
《刑法》第22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 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 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公章私章盗用,属于冒用他人名义,如果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对方财物,则构成合同诈骗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你授权别人处理,作为委托人肯定是要签字的。如果对方不是诈骗而是有真实的交易存在,那么无法认定为合同诈骗,只能认定属于民事无权代理,给你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