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这样一个失去理智并且简直丧心病狂的人我能够怎么办?找公安局还是找法院?

和那个人谈了5个月的恋爱,然后我们分手了。
后来他就要我给他1万的分手费。
但是我觉得没有道理,时间这样短,他又大我一岁,
我想来想去都想不出什么理由要给他分手费。

后来,他就每天打电话给我,找我吵架,我挂了很多电话,
再后来,他打不通手机时干脆就在我的上班时间打电话到公司去。
因为我不愿意在公司留下不好的印象,最后我答应了给他3000。

只要他不再纠缠,我原本是打算给他3000。
但是就在打算给他钱的两个礼拜,我发现自己怀孕了

而且已经4个月了。

这期间由于他的每天电话骚扰,我一直觉得气鼓鼓的,也没有想到竟然
原因是这样,之前我也曾经去看过中医,但是中医没有告诉是怀孕。

最后我看了西医才知到是这个原因。

但是想到他的种种行为,我宁愿死也不会同他在一起。
于是就决定了引产。

手术我在医院待了4天,第三天的时候(也就是原来我们约定给他钱的日子)。
他发来了信息催我钱,这个时候我告诉了他这件事情,并告诉他我不能
再给他钱了。

当天他看没有钱拿,就发信息大骂我,认为我在说谎,当时,
我正在医院的病床上,我让他可以电话到医院去确认。
不知道他有没有确认。

后来第二天,他又打电话给我的室友,并告诉我的室友我说
过我室友的什么什么坏话。当时,正是我最需要人照顾的时候,
他却在这个时候这样做。并且又发很脏的话骂人。

之后,我休假完毕,就到公司辞职了。
但是他联系不到我,就到公司散播,把怀孕的
事情一顿乱说。

我这里有他当初索要1万块时候的录音,以及他骂人的脏话和信息等。
我能够找警察还是找法院。

很同情你此刻的处境,作为一个女孩子,你的确很坚强.
你可以去公安局报案,理由可以是敲诈勒索,也可以是干涉你个人的隐私权和侵犯你的名誉权.目前我国法律是不支持"分手费"的,两个人在恋爱阶段分手是很正常的事,任何一方不得干涉他人的自由选择.目前刑事自诉方面有个罪名: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还没有在恋爱阶段的相关规定.但可以肯定的是,他这种行为给你在生活工作中造成了很大的困扰,你可以向其要求停止这种行为,并要求其因肆意侵犯你的隐私权,名誉权等要求精神赔偿.
希望以上回答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2-23
如果他没有对你或你的亲人造成人身伤害,就不属于警察的职务范围,但根据你的叙述他将你的婚外性行为公然宣扬,已经构成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侮辱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你可以直接去法院以侮辱罪起诉他,必定胜诉!
第2个回答  2009-02-23
你都可以向他索赔的 你因怀孕流产发生的所有费用他得负担一半 还是那句话 有事找警察 打110 然后你就知道怎么做了
第3个回答  2009-02-23
这种垃圾不要理他。保留好你的证据。这种人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