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年审过期3年会被强制报废。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规定:
第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未按照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或者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
(二)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
(三)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
(四)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中规定:
D.3.1.2 三轮汽车、摩托车前照灯检验时,按以下步骤进行:
(a)将车辆停止在规定的位置;
(b)保持前照灯正对检测仪,有夹紧装置的将车轮夹紧;
(c)开启前照灯检测仪进行检测,检测过程中车辆应处于充电状态(挡位置于空挡,无级变速的车辆应实施制动);
(d)对两轮机动车和装用一只前照灯的三轮机动车,记录前照灯远光光束发光强度。对装用两只或两只以上前照灯的三轮机动车,参照D.3.1.1的方法进行。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