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流程
一、网上填报并打印申请表
申请人登陆“中国建造师网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进行填报,打印相应申请表。(申报
网址:http://www.coc.gov.cn)
详细步骤:
第1步:打开网页http://www.coc.gov.cn
第2步:点击“注册建造师管理信息系统”(有配图)
第3步:进入“建造师管理系统”页面(有配图),点击“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
第4步:进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页面(有配图),并在出现红色
文字的区域选择省份(为了方便演示,在此选择北京市),点击“进入”;
第5步:出现“北京市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页面,(有配图)
第6步:点击“建造师注册个人申请入口”(有配图)
第7步:进入“建造师注册个人申请入口”页面(有配图),在“注册建造师变更、增项、
注销、重新、遗失等注册登录入口”下填写相关信息并登录。
第8步:保存并生成个人申请数据文件。
第9步:打印申请表,申请表带有条形码
二、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聘用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在的区县住建委办理
(以北京为例)
相关材料(即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提示:上述材料中提交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并交验原件,申请表和附加材料统一使用A4
纸,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三、申请人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查询办理结果
(以北京为例)
查询网址:http://www.bjjs.gov.cn
查询路径: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http://www.bjjs.gov.cn)→工程建设→考试注册
指南→执业人员注册信息
查询公示、通告名单:通告合格表示注册成功
四、申请人到印章公司领取印章
注:领章须带受理通知书原件
五、申请人到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在的区县住建委领取证书
办理时间: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机构: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县住建委
受理方式:网上填报、书面受理
二级建造师证书重新注册,就是变更注册。详情如下:
注册周期:有效期为3年
组织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时间:初始注册期满
变更注册条件: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所需资料:
(一)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有效期证明文件;
(四)工作调动证明(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注:以当地相关部门所需资料为准。
受理程序: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审查完毕。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有关部门在收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在5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受理单位: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具体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对批准注册的,核发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并在核发证书后30日内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法律责任:
违反《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未办理变更注册而继续执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可以看看这个二级建造师注册问题的总结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