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的公司分店马上撤店了,若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我可以提出赔偿吗?

我在公司签过正式合同,后来公司又要求我们签了一份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重要条款 。其中有两条是 1员工不胜任岗位要求,经协商一致后,公司客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如撤店等),员工需服从公司合理工作调动,不服从公司地点或岗位安排着,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不用支付任何补偿金! 现在公司我这部门要关店了,要把我安排到其他部门,我不去,公司就利用这两条内容多次找我谈话,说不服从公司合理安排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扬言不会有任何的补偿金!照这份内容.......................................
1 公司的这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益呢?
2 我现在因公司撤店不服从公司工作调动,是否能得到公司合理的补偿呢?
3 补偿标准是怎么算呢?
4 若公司不补偿,我该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谢谢律师啦

第一条不合理,无需理会。第二条,调动可以,但要合情理;符合但是入职公司的基本条件和陈诺。也不和乱来。明显与入职不不符,或不合理的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赔偿。工作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追问

律师你好
您刚才说的 第二条,调动可以,但要合情理;符合但是入职公司的基本条件和陈诺。也不和乱来。明显与入职不不符,或不合理的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赔偿。
我不太看的明白,能稍微详细说明下吗,谢谢啦!
我补充下,我入职的职位是销售,现在公司是把我调到另外一个我没有做过的品牌部门同样做销售

追答

你补充的,我觉得公司是可以这样做的。

追问

那您的意思是若我不服从公司的调动安排,公司是不会给予我任何补偿,且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了是吗?

追答

是的。我是这么认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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